孙永杰/文
昨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最终裁定,认为苹果一些iPhone和iPad侵犯三星电子专利,并发出有限禁止令,禁止销售AT&T版本的iPhone 4、iPhone 3GS、iPad 3G和iPad 2 3G。不知是巧合,还是刻意,就在ITC裁决苹果侵犯三星专利的同一天,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将采取一系列行政措施(包括未来可能的立法)遏制那些利用专利收取授权费用而不是用来研发创新产品的专利持有公司(俗称专利臭虫)。
具体到苹果此次苹果败诉三星的事件,按照美国的相关法律,其中奥巴马总统有权推翻ITC的这一判决(另一个推翻的途径是上诉到联邦巡回法庭)。由于这种巧合,国外有分析人士认为,奥巴马很可能会出手助力苹果。我们认为,即便奥巴马全力支持打击“专利臭虫”的行为,但在这一事件中,奥巴马不宜直接出面否决ITC的裁决。
首先对于苹果来说,这次因侵犯三星而被禁售的产品,基本是苹果产品线中的隔代产品,虽然说在上个季度,旧版的iPhone4S和iPhone4的总出货量超过了新一代的iPhone5,但具体到iPhone4和iPhone4S,iPhone4S的销量还是占了大部,约占到33%,iPhone4仅为14%,而iPhone 3GS的出货量已趋近于0,况且被禁售的仅是AT&T一家运营商的,虽然会对苹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会相当有限。此外,据称苹果将会采用上诉的方法寻求推翻ITC的裁决。
被禁售的苹果iPhone仅占整个iPhone出货量的14%,虽对苹果有不利影响,但相当有限
其次是目前正值苹果与三星智能手机之战的关键期和敏感期。在上个季度,继三星在智能手机出货量大幅超越苹果之后,其在全球手机产业中所占利润份额与苹果也逐渐缩小,对此,有分析称,如果三星继续保持这种增长势头的话,三星在利润份额上超越苹果将指日可待。这个时候如果奥巴马出手的话,很有可能给外界造成美国政府偏袒和保护本国企业的歧义,有失美国倡导的商业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三是按照奥巴马要严厉打击“专利臭虫”公司的标准,三星并不符合,或者说相距甚远。据统计,三星去年在研发上的投入达到近12兆韩元(约合106.9亿美元),占到其销售额的5.9%。这种投入也使得三星获得的移动专利数量在去年排名全球第一。尽管如此,在之前与苹果的专利诉讼中,三星依然败给了苹果,并被判向苹果赔偿10亿美元。再结合三星自身在智能手机市场的表现,很难将三星与“专利臭虫”这样的企业联系起来,或者说缺乏明显的证据证明三星是刻意或者将精力用在利用专利来打击竞争对手和获利上。至少从目前看,三星通过专利诉讼获取的利益远不及此次败诉的苹果。
三星去年与移动相关专利数全球排名第一,但借此通过专利诉讼获得的收益却远小于苹果
其实回顾苹果、三星之间的专利官司,始作俑者是苹果,但事实证明,专利战并为阻止对手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的攻城拔寨,反而是苹果领先的优势逐渐被缩小,首先是市场份额,继而发生的有可能就是利润。这也似乎在提醒业内,无论是正当的专利保护,还是像“专利臭虫”那样借专利创收均是被动和不可持久的,惟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创新才是企业自身和带动相关产业前行之本。也许通过此次的败诉,到提醒苹果无论是在产品的持续创新力,还是市场营销策略上,均应借此认真反省下自己,毕竟苹果能有今天,靠的不是专利战的胜负,而是自身源源不断的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