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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时间:2017-02-21 17:08 作 者: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出台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中获悉:“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全面完成610万吨炼钢产能、2522万吨煤炭产能压减任务,加快处置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僵尸企业”,推动兼并重组,促进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意见》中提出,要严控新增产能,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钢铁、水泥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取缔经有关部门多次监督检查后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落后产能企业和“僵尸企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对产能退出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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