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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消协:“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违法 应及时叫停
      时间:2017-02-22 10:42 作 者:

  自2013年来,辽宁省消协通过“辽宁消费维权网”受理了汽车类投诉658条,在这些投诉当中,因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导致的拖延交付汽车合格证问题有504条,占七成以上。随着汽车消费的增长,这类投诉还呈逐年递增趋势:2016年“辽宁消费维权网”收到244起相关投诉,比2015年的117起翻了一倍多;特别是对东北汽贸的投诉多达153条,在同类投诉中占比62.7%。拖延交付汽车合格证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挫伤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2月21日,辽宁省消协组织召开了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社会问题研讨会,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金融办、省法院、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消法研究会、辽宁大学法学院以及律师、汽车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代表等参会。会上,辽宁省消协呼吁政府管理部门及时出手,叫停金融机构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

  业内人士:抵押合格证成行业惯例,无合格证无法上牌上保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汽车4S店用合格证担保贷款由来已久,因为4S店是资金密集型企业,用自有资金运作的极少,基本都要向金融机构贷款,而贷款过程中,相当于汽车“身份证”的合格证是业内公认的最直接有效的抵押物,所以4S店用合格证担保贷款就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

  没有合格证的车辆无法上牌,也无法上保险,不能上路,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消费者购买这样的车呢?“因为4S店会以低价、延迟补偿吸引消费者购买。”该业内人士指出,已将汽车合格证做了抵押的汽车经销商在销售车辆时,通常会以适当降低车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同时,汽车经销商在签订合同时,会承诺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交付合格证;若无法如期交付,则会以每天50元甚至更高的现金券对消费者进行补偿。

  律师:汽车合格证抵押不符合物权法规定、属违法行为

  大成(沈阳)事务所律师张薇认为,用汽车合格证作质押进行贷款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汽车合格证质押不是法律规定的担保融资方式,不符合《担保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张薇分析道,因为汽车合格证不能作为一种质押物,所以厂家、金融机构、经销商在贷款之初签订的三方协议本身就存在法律问题。而且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没有合格证的商品不能进行销售,汽车合格证作为商品的附件必须随车辆一同销售。“虽然合格证质押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应用非常广泛,但这种方式确实属于违法行为。”张薇说。

  辽宁省消协提5点倡议呼吁叫停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唐少博表示,用汽车合格证作抵押进行融资贷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诚实守信,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提出5点倡议呼吁有关部门依法履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有关政府部门要将参与合格证担保融资的机动车经销商、机动车生产厂家、金融机构,记入失信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作为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国务院金融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从制度上治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从源头上制止机动车合格证担保融资;

  3.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要制定相关规章,以此查处侵权违法行为;

  4.公安部和工信部应使电子合格证与纸质合格证具有相同的功能,这可以让合格证担保融资和盗用合格证等侵权违法行为失去根基,被彻底根除;

  5.消费者不要被一点价格优惠所诱惑,从而购买看不到合格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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