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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发布2018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时间:2017-07-05 15:37 作 者:

  日前,吉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公开面向社会征集2018年度项目。

  据了解,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作用,提高资金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指南”将遵循6大原则:一是突出支持重点,形成资金合力。设立重点科技研发计划,加大项目支持强度,集中力量重点支持。结合吉林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年度科技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 “瓶颈 ”和关键性问题。二是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先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实施转化的项目,对企业在技术市场购买并实施转化的成果按成果交易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三是体现企业主体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R&D投入比重作为企业申报项目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因素,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省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要求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对企业R&D投入达到一定比例的给予补贴。四是扶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设立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质量效益好,“小而优”、“小而强”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使之快速成长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计划,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吉林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五是推动项目立项方式和财政科研资金投入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无偿投入除采取传统立项资助外,还采取了后补助、奖励、补贴等方式;有偿投入继续采取股权投入或债权投入的方式,扩大有偿投入范围及比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时全部为有偿投入,项目实施后根据绩效和企业投入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六是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注重产出效益。对重点科技研发项目,以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承担的,专项资金按30%前补助和70%后补助方式资助,即立项时拨付30%经费,其余70%验收合格后拨付;以高校、科研机构等非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承担的,专项资金分两次资助,即立项时拨付50%经费,其余50%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效果拨付。通过加强管理,力争提升科技成果产出质量,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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