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郏县一私人煤矿主王女士向记者抱怨说,7年前,郏县煤炭局将矿上刚买的新轿车借走,原本说只是用两天,谁知这一用就是7年,到现在也不说车的事。
原郏县杏树口二矿矿主王小菊告诉记者,2006年4月下旬,郏县一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郏县煤炭局关副局长给她打电话,说这两天矿上有事,局里的车跑不开,局长(时任郏县煤炭局局长)说借你的车用几天。后来煤炭局一张姓工作人员就把矿上刚买不久的新桑塔那2000开走了。
王小菊的这辆车桑塔那2000,当时连车带办手续下来,总共花费有20多万元,车牌号是豫D62322。“因为是新车,煤炭局说借时心中确有些不舍。但煤炭局是上级主管单位,不好意思不借,再说借用两天也没什么。谁知煤炭局这一借用就7年多,中间从来没有说过还车的事。”王小菊说。
王小菊告诉记者,让她气愤地是,前一段时间她找到郏县煤炭局现任局长李文英,提起车的事。没想到李文英竟然说,车的事你就别再说了,全当抵罚款了。李局长的话让她很生气,于是她决定非把这事说个明白不行。
今天早上,记者再次致电郏县煤炭局办公室主任张少辉问起车的事,张主任说,王小菊所说的桑塔那2000当初确实是他开回煤炭局的,目前这辆车局办公楼的大院里。有关车的事,他已向李局长汇报过了,李局长还没回来,电话里没说这事怎么办。
记者多次拔打郏县煤炭局李文英局长电话,李始终不接。
郏县纪检委王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政府机关借私人老板的车不还肯定是不对的,如果当事人向纪委反映情况纪委肯定会调查。目前纪委还没有接到有关此事的举报。
(原标题:河南郏县煤炭局被指借用私人矿主轿车7年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