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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让“标签化”冲淡机构改革的主题
      时间:2013-03-13 13:46 作 者:秦天

  改革的时代,需要意见和建议,更需要在喧嚣中凝聚共识。

  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同时,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机构改革,深孚民意。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行业与广大民众的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对于这样的改革步骤,必定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过也有一些颇有意思的插曲,近来因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新机构名称,引发了网上一股为新机构起名贴标签的狂欢。

  在微博舆论场热络的时代,本就众声喧哗,每一个事件背后都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说,热衷“贴标签”起名的人,有诚心建言的,有善意调侃的,也不能排除有人在借此污名化改革。

  机构改革是件大事,毋庸讳言,新机构该叫什么名字不会是未经考虑的。调侃也罢,建议也罢,诚如中编办副主任王峰所称,“你说,这个名字减哪一个字?要准确完整表达我们新机构的职责范围,我只能拉这么长,如果你有什么高招,让这么长的字段减下来,那你是高手。”这是实话实说,起名难,起一个合乎所有人心愿的名字更难,更何况,名字怎样对于改革的效果而言,并无伤大雅。

  喧哗之后,更须知当前改革的意义所在。更应该关注为何要进行机构改革、机构改革会给公众带来怎样的变化,以及这样的改革将如何推进,如何更好地简政放权。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直言,合并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走向“大文化部”的关键一步。老百姓文化生活需求越来越高,任何改革都要围绕这一点考虑。

  一方面,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水到渠成,既可减少职能重叠,又可提高管理效率。让之前需要分两个“衙门”审批的事情办起来更有效率,减少因职能交叉和分工重叠造成的电影、电视、出版行业因“碰壁”的情况。

  另一方面,更可促进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从文化的范畴而言,广播、电影、新闻、出版等行业都属于广义的文化范畴,将这些领域的内容放在统一的部门去管理,能够让相关行业的交流更充分,人才更集中,也能让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更能适应文化市场的需求。

  改革并非易事,尤其在中国这样国情、民情颇为复杂的情况之下。每一个改革,尤其是政府机构和职能的改革,都是在向更好地“执政为民”目标迈进。因此,在这个节点,不妨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质疑,从标签化的起名潮中走出来,从盲目的狂欢中清醒起来,凝聚共识,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推动机构改革上。

  机构改革关系到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关系到亿万国人的切身利益,多鼓劲,少泄气;多积极推动,少乱贴标签,不让其他声音重冲淡机构改革的鲜明主题,这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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