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第六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其中,铁道部被一分为三。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铁道部拆分出三大职能: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铁路局,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这次改革将铁路系统的规划、监管、运营职能划分清楚,并且各部门各司其职。
铁道部改革的重点是政企分开,今后将按照市场规律,企业化经营来定票价,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且是大势所趋。“按照市场规律,企业化经营”,目的是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在提高铁路运输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公众出行成本,并提供更加便利的乘车环境,以提高铁路的公共服务质量。
但政企分开并不代表铁路私有化,也不是“甩包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换言之,铁路作为公共交通设施,也是全民共享的一项公共福利。
英国铁路部门曾进行相当彻底的改革,连路轨系统也实行了私有化。但仅实行了5年,英国政府就被迫收回路轨经营权,使其重新回到国营体制。铁路运输是一项很复杂的事业,英国的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参考。英国铁路私有化后,融资投资渠道增加,服务质量得到改善,运输量也有所扩大,但管理不善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在其私有化的5年中,接连发生13起严重的事故,共导致59人死亡,数百人受伤。铁路私有化之后,运行质量滑坡的原因很多,如:私人企业重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投资;管理不善,安全漏洞多;并且当私营公司陷入财政危机时,还需要政府补贴。可见,对铁路事业来说,私有化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药方。
从行政职能而言,原铁道部行政职能剥离融入大交通部,是为了整合国家交通运输体系,打破不同运输网之间的壁垒,执行统一调度,最大限度地发挥铁路的职能。但是目前交通行政机构偏多,行政效率低下。运输领域尤其如此,比如,以往铁道部主管铁路运输,民航总局负责管理机场,虽说同属交通运输,但陆路和空中交通却未有效连接。经过改革,有利于铁路网与航空网、高速公路网,联结成为统一的立体交通网络。整合交通的大部门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国家通盘考虑,合理构建多元协调的交通体系,合理调配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资源。
铁路改革符合公众的长久预期,改革也就是要通过政企分开解决原有的运力不足、效率不高、经营不善等问题。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一步步的改革来实现,公众期许、员工利益、债务风险都在通盘考虑之内,改革的过程中还会不断遇到问题,总公司成立只是第一步,如何运营才是公众更应该关注的。对改革多一点共识,改革的成果就会更快、更好地惠及广大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