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评】按照“新国五条”的规定,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出台细则,调控政策措施包括限购、限贷、限价、限涨,加税;增加土地供应,保障房、廉租房供给,以此释放房产市场有效需求,缓解房产市场供需矛盾。
这些调控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但并不能使一直高昂的房价低头。老百姓的对楼市调控的心理预期是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位,使他们都能买得起房。那么,楼市调控的预期就不应仅满足于“限涨”,而应是让房价“下降”。
高房价背后的最大推手究竟是什么?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并不只是囤房、炒房者投资投机性购房推高需求,建材价格、人工成本上升推高了建房成本,金融信贷管理失控所带来的结果,更在于地价过高造成了房价“水涨船高”。
4月2日,来自新华网的消息称,全国工商联有一个很重要的统计调查,统计认为整个房价当中有61%是被政府拿走了,如果政府的成本不断往上加,这都是刚性的成本,房价不可能掉下来,应该深刻去检讨,深入分析,然后再出政策。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地方财政就只靠“捡芝麻”混日子,陷入了财政收入减少而事权越来越多的困境,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迫之中,不得不“找米下锅”。于是乎,靠“卖地生财”的“土地财政”就开始兴起并向各地蔓延开来、不断扩张。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年会上,经济学家吴敬琏称,这些年政府通过土地征购和批租赚取的差价最低的估计有30万亿元。
这30万亿元的土地差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房地产开发商显然要计入成本、打入房价,最终转嫁到住房消费者身上。在楼市调控中,再怎么限价、限涨,也只能压缩房产开发商的利润空间,而开发商让利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到了不能承受之重时,要么出现房价“报复性”反弹,要么出现“泡沫”破裂,这是老百姓和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在笔者看来,要让一直高昂的房价低头,还须政府让利。为此,必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在通过“分税制”调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同时,大力推进税制改革,取消并整合房地产领域过多过滥的税费,尽快通过立法或修法在住宅房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从而在楼市调控上实现以法律手段取代行政手段。这样才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弱化其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再产生卖地、炒地冲动,使地价不再抬高房价,房价渐渐回归合理价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