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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论:严防流感疫情也需让市民告别卫生陋习
      时间:2013-04-03 15:07

  【新民网论】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消息,上海市政府决定,从4月2日起启动上海市流感流行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防范流感疫情,卫生部门当然责无旁贷,但在人口高度密集的上海,真正要做好这项工作,仅有卫生部门的尽职尽责是远远不够的。流感病毒虽说在开水中一分钟就可以被消灭,但在粪便、痰液、鼻腔分泌物中却可以存活很长时间。希望街道、市容管理部门、交通部门等拿出当年防SARS的精气神来,让市民早日告别随地吐痰等卫生陋习。

  其实,治理随地吐痰是有很强民意基础的,今年1月,市民杨小姐就给韩正书记写过一封人民来信,信中反映:“在上海,随地吐痰等不文明卫生的行为日益普遍,严重影响了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良好形象。希望要重视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整治随地吐痰等行为的陋习、恶习。”对此有同感的市民不在少数。

  而在法律法规建设上,上海也已走在全国前列。1998年甲肝疫情暴发后,上海就正式将禁止随地吐痰从政府规章升格为地方性法规,处罚额度一下子提高 50倍--从0.20元上升为10元。2003年,上海经历SARS考验后又将随地吐痰处罚额度升至200元。并明确了城管部门为执法主体。

  但仅有民意和法规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强化执法力度,避免执法盲区,来保证法律的严肃性。

  同样在2003年上调随地吐痰罚款标准的香港政府就在法规实施后连续查处了260起随地吐痰案。并由时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出面代表特区政府表态,强调政府对此类不卫生行为会用“完全不会容忍的态度”坚持执法。希望上海执法部门也能定期向社会公布执法次数,案件集中区域,让“无痰”公共空间连点成片。

  另一方面,在地铁等封闭空间里随地吐痰现象也时有发生,虽然《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此也有处罚规定,但却仅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下罚款,弱于街头随地吐痰的执法力度,而处罚主体也变为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但轨道运营企业需要考量员工成本,不可能专门为此投入大量执法人力。而每天需要乘坐地铁的客流却高达近800万,如何及早补强这一特殊空间的执法力度,也需要决策部门早拿主意。

  此外,在社区,不少居民有养鸽、养宠物鸟甚至养鸡、养鸭习惯,如何防范鸟粪成为传染源也需要及早拿出有效管理办法来。虽然现有法规规定了城管部门的执法责任,但城管队员一般却并不进小区巡逻。要防止此类执法盲区成为疫情滋生点,还需要放手启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组织的活力才行。(新民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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