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力度,加快完善配套基础性制度,鼓励跨省流域、区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徐绍史表示,中央财政将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考虑不同区域生态功能因素和支出成本差异,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归并、规范现有生态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完善资金分配办法,重点支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恢复。
徐绍史指出,将积极开展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和试点工作。充分应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搭建协商平台,完善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补偿关系,采取资金补助、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横向生态补偿。
除此之外,国家将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矿山开采权、水权,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切实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提供动态监测评估信息。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