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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卫祥云:区别对待公益性、垄断性、竞争性国企
      时间:2013-05-22 12:12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近期因201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报显示亏损前十名的企业均为国有企业而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在卫祥云看来,上述问题也印证了加快国企改革的必要性,卫祥云是原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刚刚卸任,此前他长期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有关“深入市场化改革”这一命题几乎已得到了改革各方的共识,关键是,如何实现市场化,在其看来,国企改革的核心不是私有化,即把国有资产平均分给全国人民,也不是去行政化,即政府不能办企业。

  为此,卫祥云提出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概念,亦是一家之言——分类管理,也即让公益性和垄断性企业变成准行政和准公务员管理,厘清其社会责任,并通过具体措施确保实现;让竞争性国企彻底退出中国企业阵营。

  分类管理国企改革

  《21世纪》:对于国企改革的核心是私有化还是去行政化有争论,你怎么看?

  卫祥云:这两个观点不排除理论上的合理成分,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和遵循目前宪法的基本原则,都有失偏颇,且不利于指导国企改革。在中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框

  架中,不是政府不能办企业,而是办什么样的企业,怎样办企业。况且,国有企业已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经过多年的摸索和试错之后,分类管理应该成为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

  《21世纪》:这只是你个人看法,“分类管理”似乎有讨好各方势力之嫌?

  卫祥云: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将国企分为垄断性、公益性和竞争性三类,并加以针对性的改革。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包括业务取舍、人员聘任、工资薪酬体系等。

  具体而言,商贸、建筑等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必须通过改制逐渐退出;金融、保险、证券等由央企垄断的金融行业,要对民间资本逐步开放,实行国企和私企的公平竞争;另外,公共领域和资源垄断的非竞争性领域,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周期长,协商成本高,不但要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还要实事求是地探索符合国情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而不是叠床架屋式地复制现代企业制度。

  国企应全部退出竞争行业

  《21世纪》:垄断行业和竞争性行业的国企,应分别采用何种政策处理?

  卫祥云:让竞争性国企彻底退出中国企业阵营是一个争议不大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因退出引发的利益调整。

  从效率来看,竞争性领域国企的效率明显低于私企,不能因为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还有利润就高枕无忧。谨防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重蹈“国企脱困”的覆辙,但应该明确的是,国有企业要分阶段、分期、分批退出竞争性领域。

  对于垄断行业,包括部分公益性行业,应该明确其保持国有独资的性质,不能复制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

  《21世纪》: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是改革的一个方向,你怎么看?

  卫祥云:适用于私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能完全照搬到所有的国有企业中。当然,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是应该鼓励这样改革的。而在垄断性和公益性国有企业改革中可以搞民营企业进入试点。试验成功后可推广,不成功就停止。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搞试点,而过早地引入了外资或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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