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传达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第五次会议精神,落实《加快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晋焦兼并字[2013]2号)各项工作安排。各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加快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有关政策进行了讨论,并对各市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加快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政策精神,认识到推进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对照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逐条逐户落实。并明确下阶段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重点:一是督促通过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进行兼并重组的主体企业限期完成对被兼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工商登记变更;督促通过产能置换方式进行兼并重组的主体企业限期申报产能置换确认。二是推进目前尚未签订资产重组或产能置换协议的被兼并企业限期完成与已明确的主体企业或限期保留企业的协议签订工作。
二、会后各市要尽快向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加快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新时间节点要求和目标责任制要求等工作安排,协调各市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认真组织落实,并因地制宜,结合各市特点,组织落实项目现场推进机制、焦化产能交易机制、煤焦互保联盟机制及银企合作对接机制等配套政策措施。
三、各市要将《加快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政策精神迅速、准确的传达到各县(市、区)及各焦化企业。要督促实施大焦炉建设的企业尽快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及时申报审批。
四、各市要加强对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县和企业加强督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确保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各市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