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中间人常江娜的介绍下,作为长治市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与长治市景家庄村委签订“联建协议”准备对景家庄村一宗空地进行开发建设。由于景家庄村委一直未能办好相关建设手续,导致该项目一直未能开工。
2012年3月,中间人常江娜把时为长治市政协委员、长治市城区人大代表的李文堂介绍给了恒通公司,希望李文堂能加入到景家庄村改造项目中,并提到李文堂有足够的关系能把景家庄村改造项目合法建设手续全部办齐。条件是恒通公司需转让此项目30%的股份给李文堂名下的“园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中厦公司),并让其子李勇峰的“河北定州市开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州开元建筑公司)承建此项目。为此双方达合同,在合同约定必须是在李文堂承诺办完相关开发手续之后恒通公司才能将30%的股份转让与他。
2012年5月,李文堂以得到市里几个重要领导已经同意建设景家庄村项目为名,准备施工,作为开发商的恒通公司坚持要办好所有建设手续才能开工。后来李文堂在没有经过恒通公司允许,在没有任何开发建设手续、施工合同下,带着建筑队伍进驻工地,开始施工。恒通公司多次阻拦李文堂父子施工,但得到的却是李文堂一句在长治市还没有听说过谁能让我停工的答复,仍强行继续施工。
2013年3月恒通公司结合长治市政府的“两违”通告再次书面下达停工令,但李文堂父子不仅继续施工,并殴打相关人员,将恒通公司相关人员赶出工地,多次声称实施出售小产权房。
无奈之下恒通公司将定州开元建筑公司起诉至长治市城区法院,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定州开元建筑公司作为河北省的建筑公司没有在山西省建设厅进行入晋备案,而且给恒通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使用的是假公章;其在长治设立分公司时向长治市工商局注册提供的文件也是用的假公章,在城区法院应诉是给法院提供的诉讼文书也加盖了假公章,诉讼文书上的法定代表为已故人员。至此案件无法审理。
随后定州开元建筑公司与园中厦开发公司签订了景家庄城中村改造施工合同,园中厦公司作为了景家庄村项目的开发商,作为原来的开发商恒通公司被踢出局。在恒通公司多次与园中厦公司和定州开元建筑公司交涉中,李文堂父子多次提到,已经与相关领导达成协议,此项目开发商已经是园中厦公司的了,与恒通公司一点关系没有。
就这样一个完全不具备开发建设的建筑公司一步步蚕食了正规开发商,父子通过相关虚假资质、手续和一定的社会地位等在长治地区取得众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譬如兆祥家园、长治市郊区杨暴学校工程、长治市城区党校工程。这次的景家庄村改造项目,在没有取得规划、建设等相关证件时,强行施工。
一个虚假的公司,为什么能接手、参与众多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在没有取得相关房地产开发证件下,强行开工,作为政府监管部门是怎样审查的?难道真的像李文堂所说的那样,已经得到了相关重要领导的默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