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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生,不要在中国市场的路上走失
      时间:2013-07-04 17:31

  短短十余天,知名跨国企业强生公司在华卷入舆论漩涡。“51次召回、48次将中国排除在外”的中外双重标准论被传得沸沸扬扬,国家食药总局就产品召回问题约谈强生。面对民间质疑和官方督导,该公司在官网喊冤,强调其“在中国执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完全一样”。

  近几年,走过百余年历史的强生逐渐显出疲惫和病态,产品因存在质量问题屡屡被召回。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05年4月~2013年5月,因产品标签不规范、包装说明缺陷、药品设计缺陷、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等原因,强生旗下至少13家子公司、27种药品涉及至少51次召回事件。2010年甚至被媒体戏称为“强生召回年”,其非处方类药、隐形眼镜、婴幼儿日化用品、髋关节置换设备等产品共被召回20次,造成损失约6亿美元,公司上市67年来首次出现年度营业收入下滑。

  强生一直声称对产品质量有严格要求,并不断寻求对质量的改进和完善。那么,为何召回事件屡屡出现呢?恐怕是一次次产品召回之后,强生并未认真检省过质量管理体系,从“偶然”的问题中发现“必然”的原因。恐怕是在追名逐利的道路上跋涉了太久,迷失了“因爱而生”、以优质产品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最初目标。否则,怎会出现召回产品产自早已被勒令停产企业的荒唐笑谈?

  6月13日,国家食药总局有关负责人约谈强生公司时不客气地指出,因质量原因频繁召回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说明强生公司的质量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缺陷,其须本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问题原因,改进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上市产品质量。但愿我国官方的这次严正通牒,能够真正唤醒强生的自省意识和品质追求。

  与保证产品质量相比,出现质量问题后的产品召回已然是下策。而当这时,强生的应对态度和处理方式仍然有失妥当,其宣称公开、透明的产品召回制度似乎并未积极执行。某媒体最近报道,强生8年内的51次召回中,仅有3次在中国实施,引起轩然大波;而之后,国家食药总局公告称,仅2009年至今,强生在华公司就在中国大陆召回产品33次,召回信息已在该局网站公布。

  媒体统计数据偏离官方登记数据,固然有媒体统计失误的原因,但强生的告知责任是否应履行得更加到位呢?毕竟,民众对监管部门官网信息的关注程度有限,企业应该考虑在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媒体和公众公布产品召回信息。要知道,公开、透明是避免误解的前提,尊重公众知情权应被企业奉为最起码的经营准则。

  此外,当舆论质疑强生在华实施“双重标准”时,强生不外乎只有三句“干瘪”解释:“该产品从未在中国注册或上市”;“虽有同类产品在中国注册上市,但国内上市产品的生产厂与召回产品的生产厂完全不同”;“虽然该产品在中国进行销售,但所召回批号的产品未在中国销售”。然而,没有充足事实支撑的单纯判断不足以打消疑虑,“绝对没问题”的辩白之声只会显得虚弱无力。

  犯错时,放低姿态远比昂起下巴,更易得到真诚的原谅。因此,若产品召回事件再次不幸发生,请强生耐心、详细地告诉媒体和公众,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产品质量问题?问题产品生产于哪国、在哪些市场销售、涉及哪些批次?如果瑕疵药品的产生,只因某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生产线出了问题,公司是否会本着防患于未然的严谨态度,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生产线进行检查?质量问题产生后,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强生,是时候该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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