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以创建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为契机,着力建设法人治理体系、管控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数字赋能,有效提升治理水平,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规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治理体系
一是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科学界定党委(党组)“定”和“议”的职责范围,编制四类公司章程指引,制定“五规则两清单”,各级子企业均明确不同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和权责事项,实现高效协调运转。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行。董事会充分行使各项职权,各专委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建立外部董事重要决策事项意见征询和“企情问询”机制,集团公司董事会考评连续四年在同类型企业中名列前茅。遴选166名专业人员纳入外部董事人才库,配齐配强子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制定董事会评价办法、规范运行指引及外部董事履职指南,开展公司治理评价,分类分层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三是激发经理层经营活力。制定集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明确总经理决策17类事项,确保经理层充分行权履职。做深做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定量考核导向和“摸高”业绩机制,差异化设置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指标,刚性考核兑现。在5家子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权利责任统一、激励约束并重”的市场化机制。
坚持放管结合,统筹构建高效协同的现代企业管控体系
一是优化管控体制机制。按照“战略管控型+运营管控型”模式,优化“总部抓总、区域做实、基层强基”三级管控体系,明确集团公司总部“六个中心”职能定位,推行区域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分层精准授放权,对科技型企业、双百企业等“一企一策”个性化授权,总部授权事项增加31%。二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一办法两方案三细则”绩效考核体系,在43家子企业开展股权激励、岗位分红、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和跟投等中长期激励,“3+2”中长期激励政策全部落地。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设置能源保供、风光电发展、提质增效等特殊奖励。三是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按照“能合则合、可分可合、高效协同”的思路,实现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内部控制为手段的一体化管理。构筑业务、职能、执纪监督“三道防线”,制定涵盖16个方面116种情形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尽职合规免责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依法治企,科学构建“三横三纵”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三横(4个一级、30个二级、123个三级业务领域)三纵(基本制度、一般性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度图谱,厘清制度业务领域和上下位关系。建立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名录,指导各级子企业动态完善制度体系,实现上下协同。二是科学建章立制。将国企改革重点要求纳入规章制度,促进各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建立以制度委员会为平台的审核机制,制定制度审批权限清单,近三年集团公司总部制度修订面达90%、精减20%,各级子企业立改废制度约10万件。三是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巡视巡察、审计、内控合规监督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制度体系完整性和运行有效性监督,分批推进制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将制度立改废释及宣贯执行情况纳入法治工作考核,促进制度刚性执行。
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实现决策流程信息化。建设“三会”议案审核信息系统,提高议案审核质量和效率。开发建设“三重一大”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决策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运行效率提高60%,该系统建设成果获2021年度电力行业管理创新一等奖。二是实现业务管控数字化。建设全集团统一的ERP系统,打通各业务间数据、服务、流程壁垒,实现业财一体化。建设电煤集约采购“三平台一系统”,采购成本大幅降低。推动巡检机器人、财务机器人等AI应用。在电力行业物资采购领域首家应用自主可控区块链,建设阳光采购平台。三是推进监督管理智能化。建设覆盖全系统的制度信息化管理网,实现制度管理上下贯通、协同管控。建设监督追责信息系统,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建设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信息系统,与主要业务系统嵌入融合,推动实现智能监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