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今年1至3月收到189宗有关钟表珠宝的投诉,按年升三成二;当中113宗涉内地旅客,急增四成九。
涉案的店铺大多位于游客区如尖沙嘴、铜锣湾和湾仔,当中有90宗投诉与货质量有关,41宗关于维修保养,20宗与销售手法有关,其余的是关于价格、假货、型号出错等。
内地旅客苗生曾到香港一家钟表店以14.18万元(港币 下同)买了3只名牌表,结果发现当中只有1只是原装行货,其余2只是水货,经消委会交涉后才获店方承诺提供两年保养;另一名内地旅客范小姐曾以3.8万元在一家珠宝店买了一只有证书的钻石戒指,她付款后才发现证书上写钻石有纹,会减低钻石的保值能力,交涉后获店方退款。
另一个案胡生的岳母也是内地旅客,本欲购意大利品牌名表,店员却以一只香港公司代理的不知名品牌表冒充之,她以2400元买了3只后得知,结果报警求助。
香港消委会表示,《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或于下半年生效,如生效后,以上三宗个案均有机会触犯条例,首两宗疑违反“误导性遗漏”,最后一宗疑违反“误导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