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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桶油”靠垄断赚钱 利润不是创造出来的
      时间:2013-06-09 17:46

  6月7日,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中国原油与成品油市场开放的理论研究与改革方案”。

  在报告中,课题组统计2000-2011年,三大石油公司账面净利润为15390亿元,上交利润约为689亿,约占净利润的4.48%。

  “这些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的利润在年报等各种公开资料中写的很清楚,在我们的观念中,利润应该百分之百的交给所有者,企业上缴的利润返还给企业再投资,是需要所有者决策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表示。

  石油垄断体制导致了全社会的巨大效率损失,也使得石油垄断企业成为不公平的竞争者。尽管石油垄断企业的实际绩效并不很好,名义上的利润来自少交的地租和矿区使用费,却在相当长时间不交或少交利润。

  据测算2001年-2011年,石油公司少付的资源租金约3079亿元,少支付的融资成本约2878亿元,少支付地方矿区使用费2741亿元,同期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是1008亿元。

  “石油企业的利润不是创造出来的,说的直接一点就是地租。”盛洪表示,把三大企业少支付的土地成本、融资成本去掉,他们几乎是没有利润的。

  而在收入水平上,石油企业却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如2010年中海油的人均薪酬约34万,是社会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

  “中海油的例子比较突出,但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平均工资也在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以上。”盛洪表示。

  石油企业用工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合同化用工和市场化用工,在三大企业当中都存在相当高比例的市场化用工。

  课题组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三大石油集团中各类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工人数为323605名,约占全部用工的34%,在薪酬、福利方面与合同化员工存在很大差异。

  “在这些企业用工中存在‘双轨制’,一部分工人是‘贵族’,另外有很大比例的雇佣工,很多工作由这部分人完成,在计算工人总数的时候,我们甚至并不清楚石油企业是怎么算的。”盛洪称。

  与国外同等规模企业相比,上述公司冗员相严重,相当于同等企业用工的十倍。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报告》(2011),除显性薪酬外,中石油的高管和普通员工还有在职消费和隐性薪酬。

  这些没有在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也没有在年报中直接披露,但是,通过年报披露的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大致推算出中石油在职消费每年近600亿,人均隐性薪酬15万元。

  在当下阶段,直接触动采油和炼油阶段的石油集团利益并不容易,课题组认为,从原油和成品油市场开放入手,是整个石油体制改革的支点和杠杆,而且阻力相对较小。

  课题组给出的改革时序:2013年放开500万吨以上炼油企业原油进口;2014年自由进口原油、放开成品油国内市场、取消成品油价格管制;2015年放开成品油进口;2016年放开原油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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