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银行40年的改革历史中,近一半的时间在与不良资产作斗争,教训极为深刻、刻骨铭心。”3月12日晚间,SFI理事长、中国-中东欧基金董事长姜建清在“中国大型商业银行股改历程”交流会上感慨道。
他表示,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机构,本身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尽管金融风险与市场环境变化相关,某种意义上具有特殊性和偶然性,但过度扩张、盲目创新,忽视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忽略风险防范才是罪魁祸首。因此,风险管理永远是金融的要义,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金融改革的底线。
姜建清回顾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经历过几次重要转折,其中股改是我国国有银行改革的徽章,也是没有退路的“背水之战”和“一场输不起的改革”。
按照姜建清的划分,金融业发展的第一次转折是金融与财政的分离,以此为起点,中国的金融业改变了以往“大财政、小银行”的模式,国有银行开始成为国民经济改革发展融资的主渠道,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逐渐建立,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另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曾出现两次经济“过热”,1993-1995年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通胀率达到24-25%。同时,在微观金融层面,商业银行贷款成为社会融资主渠道后,不良贷款也伴随出现。到1996年,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到20%以上。
1997年底,国家从开始着手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一是财政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二是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搞清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底数;三是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和2000年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1.4万亿元(1999年中央财政收入仅1.14万亿元),走出化解国有银行风险的重大一步;四是成立金融党工委,建立国有银行系统党委,屏蔽地方政府对国有银行的不当干预。这些为之后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做了思想和基础准备。
2002年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做出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的重大决策,决定利用中国入世过渡期5年的时间,解决国有银行的体制问题和不良资产高企、竞争力低下问题。
2003年12月30日,国务院确定选择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试点,并于次日对中、建两行进行了注资,就此拉开了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大幕。在中、建两行股改试点和交通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之后,于2005年推进中国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革、2008年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至此,中国五大国有银行全部成功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和公开上市。
总结40年来中国金融业改革,尤其是股份制改革经验,姜建清认为,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真正目的,是建立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机制,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以取代旧有的政府机关式的管理模式;建立风险自担的内控机制以真正解决风险软约束问题;确立市场导向、利润为主的经营目标,杜绝行政干预下的财政化经营行为。金融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战略到实施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和精细推进,也需要金融制度的不断创新。
(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