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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时间:2013-08-28 16:20

  无论是出自对浙江经济的前景考量,还是对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关键都是转型升级。我省公证行业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权属证明、合同转让、证据保全等公证,为企业知识产权的取得、运用、保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公证服务。

  针对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网络侵权时有发生的新形势,以网络证据保全为主要形式的网络维权活动成为公证服务的新领域。为解决网络维权过程中的规范性问题,省司法厅积极与审判机关协调,联合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知识产权诉讼中公证证据研究座谈会,推动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公证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公证申请人资格确认、公证执业区域、取证程序要求、公证文书表达等方面的效力审查和认定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进一步增强了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的实效性、合法性,客观上对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公证4062件,同比增长11.3%。商标权保护公证服务、专利权保护公证服务、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是其中主要内容。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商标权保护公证3055件,同比增长22.2%。其中,注册商标转让、使用许可公证2339件,同比增长33.2%;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567件;涉及驰名商标保护公证35件;涉及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续展公证69件;涉外公证45件。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专利权保护公证645件,同比增长28%。其中,专利侵权证据保全公证582件,同比增长34.3%;服务专利申请及异议公证25件;涉及专利许可、转让公证21件;涉外专利申请、许可、保护公证17件。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著作权保护公证298件,其中著作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276件,涉及著作权许可使用、转让公证14件,涉外著作权保护公证8件。

  此外,全省公证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共帮助企业办理商业秘密保护公证49件,反不当竞争证据保全公证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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