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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法治创新环境助入驻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时间:2019-08-16 10:33 作 者:

  与其他三大世界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在法治体系方面颇为不同。它涉及对外开放环境下三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多元化特色明显。

  而位于珠江口东岸的深圳前海,是目前唯一一个由国家批复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被称为“特区中的特区”,法治创新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这里有全国首个提供法律查明服务的专业平台,有中国内地第一家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并实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还有打破了传统法院内设机构设置的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在地缘等优势的加持下,前海也是大湾区内最有可能率先引进香港法治资源的地区之一。

  与此同时,在案件的审判和仲裁上,前海正在努力探索,并与港澳在多领域多层面加强了合作。未来,前海法治创新的步伐有望迈得更大。

  法治创新硕果累累

  近年来,前海大胆探索,持续创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不断推进,为前海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法治基础,法治创新硕果累累。

  2011年,《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三项基础性立法颁布实施。上述立法的实施,为前海的制度体系搭建了基本框架,前海的先行先试自此有法可依。

  2014年,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成立,这是深圳市司法局支持设立的非营利性民间运营机构,也是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的授牌单位。这也意味着,前海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建成了全国首个提供法律查明服务的专业平台,前海自此迈向域外法律查明高地建设的征途。

  2015年,前海法治创新又添一大亮点--国家级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落户深圳前海。“一中心两基地”,是指“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三个国家级平台共同打造出接轨国际的营商环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重要法律保障,为外企“走进来”打造一流法治环境。

  此外,前海也正在学习借鉴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经验,大力推动法治创新。

  对于入驻的企业而言,除了能享受到上述诸多法治创新优势和资源外,还能够感受到一个非常接地气的举措:前海管理方经常联合相关法律机构,邀请海外市场的资深律师来做讲座。

  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林威表示,这些律师非常熟悉海外市场的投资机会与风险,他们会详细地分析西班牙、葡萄牙等多国市场的投资环境、投资机会和准入限制等,为有意拓展海外市场的企业指点迷津。

  与此同时,大量的法律服务机构也纷纷进驻前海,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就以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为例,它成立于2016年1月,是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与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的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也是中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第一批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之一,开创了中国内地律师与香港律师在一间事务所共同执业的先河。

  该律所旨在解决客户在跨境业务方面多次转介的问题,为客户从事跨境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多次转介,是指由于跨法域情况的存在,将会由多个受托主体分别承办受托事项,服务端梯次较多,难以把控质量且议价成本较高。

  与港澳的合作不断加强

  前海也是大湾区内最有可能率先引进香港法治资源的地区之一。林威表示:“前海距离香港很近,地缘优势可以大大地促进人才的交流。未来,前海可能会吸引更多的海归和香港的法律专业人士。”

  目前,他已经看到这个趋势,“至少已经有很多海外和香港的法律专业人士表达出,来前海工作的兴趣。”

  就拿他所在的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来说,该所继承了两所的优势和资源,能为客户提供中国内地及香港的全方面法律服务,并通过GLA全球法律联盟将法律服务覆盖到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跨境与涉外业务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因此,该所招募的时候,目光更多地投向于具有涉外留学背景的法律学者,以打造成涉外业务的桥头堡。

  效果已经显现。前来求职的人当中,除了英语,还有日语、德语、意大利语等多语种专业的人才和留学人员。

  未来,在多个领域和层面,前海和香港有望加强合作。林威表示,内地在一些实务操作上已经做得很不错,并且在互联网、金融以及最新的一些领域,带动了很多新的法律业务。双方可以互为借鉴,在操作层面加强合作。“比如说,前海毗邻香港,那么是否可以引进香港的法律人士,在前海设立一些仲裁中心?”

  事实上,在案件的审判和仲裁上,前海正在努力探索,并与港澳加强了合作。201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进驻前海,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并实行以国际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

  深圳国际仲裁院进驻后,港澳因素在其法人治理机制中不断得到强化。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深圳国际仲裁院启用的最新仲裁员名册中有147名仲裁员来自港澳地区,占比超过15%,远超国内其他仲裁机构。备受瞩目的是,这147人包括香港律政司前司长梁爱诗、黄仁龙、袁国强等在内的港澳法律界、经济界知名人士。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挂牌成立,深圳多了一座“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该法庭主要审理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跨行政区划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同一天,揭牌运行的还有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该院打破了传统法院内设机构设置,除了管辖前海内案件外,还集中审理深圳所有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前海法院推行具有前海特色的复合审判模式:引入港籍陪审员选任制度,从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中选任陪审员,随机参与案件审理;借鉴处理跨境商贸纠纷的先进理念和调解制度,聘请外国及港澳台籍专家调解员等。

  外界也推测,未来前海法治创新的步伐可能会迈得更大。林威认为,如果在前海的裁判能够直接成为终审,即初审和终审都在前海,不需要去上级法院重新审核,那么当事人将享受到更多的便利。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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