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深圳唯冠的官司刚刚风平浪静,苹果公司又成被告。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声称,苹果公司iPhone 4S及后续产品所搭载的语音控制功能Siri,侵犯了自己的一项专利,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昨天,上海一中院召开预备庭,“小i机器人”和Siri的技术特征是否重合,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
从iPhone 4S开始,苹果手机多了一项语音控制功能Siri,提供对话式应答。原告智臻公司在诉状中称,该公司早在2004年为产品“小i机器人”申请了“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专利,并获得授权。苹果Siri的技术方案中,交互界面相当于原告专利中 “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进行各种对话”以及“通讯模块”,因此Siri的技术侵犯了“小i机器人”的专利技术。原告要求,被告(包括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苹果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使用侵权产品,但并不涉及赔偿金额问题。
被告认为,原告的专利本身存在不稳定性,申请专利时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上,对技术的保护范围描述不清,因此他们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的请求。其次,他们认为原告对两款产品的技术特征比对过于牵强附会,仅仅依靠苹果产品网站上对于Siri功能的描述,就判断为侵权,有失草率。被告认为,原告有滥用诉权之嫌,以此达到用官司拖累被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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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专利侵权认定原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专利侵权的认定原则,只有当一项专利的所有技术特征点和另外一项已授权专利完全相同,才能被认定侵权,只要有一个或以上的技术特征点不同,即不构成侵权。从目前提交的证据来看,苹果的Siri和“小i机器人”之间的关系,更接近于后者。(记者 章迪思 陈琼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