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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被控避税百亿 库克接受参院质询
      时间:2013-05-23 15:59

  美国参议院于5月21日举行听证会,就“海外避税”问题对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等高管进行质询。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20日发布的报告说,苹果利用精心构建的海外分支网络,从2009年至2012年避免向美国政府缴税超过百亿美元。

  除苹果之外,谷歌、微软等跨国科技巨头同样也在采取上述方式避税,但截至目前,美国国会还未发现这些公司触犯法律的证据。

  调查

  设立“分支” 移资海外逃税

  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说,苹果公司利用一个“成本分摊协议”,将其知识产权资产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便按照低税率缴纳所得税。报告写到,苹果利用爱尔兰和美国的税法漏洞,在过去四年间就至少有740亿美元收入没有缴纳或几乎没有缴纳所得税。调查未发现有关苹果违法逃税的任何证据。

  调查小组委员会的助手说,他们此前从未发现任何一家公司像苹果这样,巧妙利用不欠任何国家企业税的分支机构。

  根据调查小组委员会的报告,爱尔兰是苹果避税策略的核心。爱尔兰法定企业税率为12%,而苹果经谈判后,把这一税率压低至不到2%,作为交换,苹果公司把爱尔兰作为建立海外子公司网络的基地。这一交易使苹果公司尝到了甜头。

  2009年至2012年,苹果借助复杂的成本分摊协议,把北美和南美的740亿美元销售收入,转移至位于爱尔兰的苹果国际销售公司。四年间,苹果为这些销售收入缴纳的税率低于1%,即低于苹果与爱尔兰经协商达成的税率。例如,苹果2011年为220亿美元销售额支付1000万美元税款,税率为0.05%。

  调查人员发现,另一分支苹果国际运营公司在2009年至2012年报有300亿美元净收入,同期却未向任何一国政府上缴企业所得税。这家子公司是为苹果在美洲以外业务而设的主要控股公司。

  苹果告诉调查小组委员会,苹果国际销售公司、苹果国际运营公司和苹果欧洲运营公司这三个分支没有义务在爱尔兰缴税,因为其管理并不在爱尔兰。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分支的实体不在美国,因而同样不需要向美国缴税。

  报告还称,截至今年4月,在苹果公司1450亿美元的货币资产中,有1020亿美元存在海外,以减少纳税义务。

  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说:“苹果是最大避税企业之一。”他形容,苹果是尝试避税的美国企业之中“最过分的违犯者”。民主党参议员卡尔·莱文说:“苹果并不满足于把利润转移至低税率、离岸的避税天堂。苹果要的是避税的圣杯。”

  对于某些海外分支没缴税款的说法,苹果并无异议。但这家全球知名企业否认为避税而专门设立这些机构。

  辩解

  自称纳税大户 建议修改税法

  针对避税指责,苹果方面也迅速做出回应,就在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参加听证会作证之前,其证词已经被提前放到了网上。

  库克指出,苹果一直是美国最大的纳税公司之一,2012年苹果向美国财政部缴纳60亿美元企业所得税,占到其在美国收入的30%,相当于美财政部收到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的2.5%,这一数字意味着,去年美国政府企业的税收每40美元中,就有1美元是苹果公司交纳的。而在2013财年,预计苹果还将交纳70亿美元的税款。此外,在过去几年里,苹果在美国创造了60多万个就业岗位,其中5万个是直接由苹果公司提供的,而公司对于海外资金的处理方式也完全符合美国的法律及相关监管规则。

  除了不承认避税外,苹果公司方面还建议美国国会考虑修改税收法,以便能够“适应数字时代和高速发展变化的全球经济”。该公司称,过高的税收将削弱美国的竞争力,而这样的观点恰恰是令国会最为恼火之处。

  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的墨菲教授认为:“谷歌、苹果和脸谱等高科技公司都在积极地逃税,这对整个国家来说是有害的。”去年,美参议院常设调查委员会已经针对避税问题质询了微软和惠普两家公司的高管。

  分析

  美过时税制急需改革

  按照美国有关规定,美国公司将海外收益汇回国内时,必须承担最高35%的纳税义务。美参议院指责苹果公司通过将资产转移到海外等方式减少纳税。苹果公司则希望美国将企业所得税率降到合理的水平。这一听证会,看似拷问的是一家科技企业的道德声誉,其实凸显的是美国的税制之争。虽然承诺进行税法改革,但由于面对争吵不休的国会,美国总统奥巴马推行起税法改革恐将举步维艰。

  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说,在2012财年,美国联邦政府开支达到3.54万亿美元,而联邦税收只有2.45万亿美元,美国预算赤字连续第四年超过1万亿美元。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为,这种早已过时的税收制度并不实用,急需改革。

  有税务专家指出,由于税收策略上的问题,美国政府不得不越来越依赖于工资税和个人所得税。例如,在2011年的联邦政府收入中,个人所得税贡献了1.1万亿美元,而公司税仅增加至1810亿美元,这也使得国会议员同样想要通过修改税法来堵住跨国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漏洞。而批评人士则指出,削减税收除了利于公司股东和高管,对于刺激经济毫无帮助。

  分别担任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税法起草委员会主席的麦克斯·鲍克斯和代夫·坎普,都主张对美国企业税结构采取根本的改革措施,并将其重要性提高到“增强美国全球竞争力”的高度。他们指出,美国应当停止税收减免政策,转而降低企业所得税,也降低美国公司海外利润汇入美国时的税率。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就职演说中也曾强调,美国需要进行税法改革。他还呼吁持不同观点的人士进行“大谈判”。

  接二连三产生苹果公司这样科技巨擘的美国,却在世人面前表现出一副年年入不敷出的模样,要靠一而再、再而三提高“举债上限”过活,看来美国现行税法的确存在不小的漏洞需要填补。(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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