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就是企业在招标投标时过于看重价格、甚至唯价格论的评标方法,在我国通信业乃至很多行业中普遍存在。诚然,这种评标思路帮助招标企业节约了采购成本,加快了建设步伐;但是,“最低价中标”往往迫使投标企业报出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从而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恶劣手段降成本,带来严重的质量隐患。今年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对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重价格、轻质量”的指挥棒,不符合新发展理念,阻碍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情况下,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这意味着,“重价格、轻质量”的“最低价中标”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最低价中标”模式的“重灾区”,通信业招投标模式必须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最低价中标”在通信业频繁出现,并一度成为检验投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利器,淘汰了一批低效的企业。但是,随着通信基础设施成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助推器,其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果仍依靠“最低价中标”模式招投标,粗放式建设信息网络,势必埋下质量隐患,届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同时,通信企业之间的竞争,也由简单粗暴的价格竞争逐渐转向了技术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通过优质的产品服务获取合理的利润。如继续采用“最低价中标”模式招投标,企业以低于成本价获得项目,导致企业没有利润、没有动力去投资升级产品服务,必然通过各种手段压缩成本,网络潜在的隐患和高昂的升级费用,最终也会损害招标企业的利益。
再者,通信业的经营模式正在转型,运营商与供应商的关系也将发生改变,从网络建设合作伙伴转型为服务合作伙伴,共同探寻、发展新的商业模式,网络建设成本不再是唯一考量。例如当前火热的物联网,工信部已经提出了具体的基站建设要求,运营商的连接将呈现数量级增长。建设一张优质网络,则是把握万物互联的先决条件。
《办法》同时为通信业的“最低价中标”上了一道枷锁。此前,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办法》将确定中标人的权利还给了招标人,以后排名第一也不一定中标,必将大幅减少低于成本价投标等缺乏理性的“最低价中标”的可能性,创造了更加公平的招投标规范。
从目前来看,通信业已有一定改变。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项目的招投标已经从“最低价中标”变成“最优价中标”,价格的权重有所降低。当然,通信业招投标还需要更大程度的调整,彻底杜绝低于成本价投标这种不健康的招投标行为,引导产业链走上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在产业转型的重要时刻,打造更加优质的网络,发挥出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