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今年4月正式颁布了《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和重大举措,为我省加快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转变职能,激发市场机制活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30多年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政府转型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政府和市场之间边界仍然模糊不清,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过多、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参与过多。来贵州经商多年的山东商人李某曾对记者大倒“苦水”:“地方上的很多项目,最后都需要省一级的部门审核才能最终解决问题,费时、费力、费事!”贵州省工商联一位副主席的反映,一些职能部门把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变换成非许可审批、备案制、核准制、核验制或行政许可授权等形式,并由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来进行审批。如到某些厅局办事,就得先到这些厅局下面的协会先“报到”,交些不同名目的费用。而一些下放到县一级的审批权限,流程和内容不减反升,使审批越来越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贵州省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要着眼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精简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改进政府工作方法,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严格恪守政策职责,集中精力管好政府该管的事情,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二是完善政府决策程序,以新思路、新方式开展工作,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努力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三是转移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承担的或政府承担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
二、下放权力,打破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
新一轮改革的亮点就是下放权力。下放权力,向地方下放权力、向企业下放权力、向社会下放权力。大量的行政审批权被减少和下放,体现了简政放权、权力下放、回归社会和市场的改革方向。
从省政府出台的《规定》来看,“放权”决不含糊——市场能办的放给市场,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基层需要的赋予基层。《规定》明确,我省将用3年时间,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2013年,省直机关行政许可项目将由357项减少到300项以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2项减少到70项以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涉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相应压缩,各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受理事项非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结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事项外,实行“超时默认”;对联审联办的事项,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参加联审会、联合踏勘的,实行“缺席默认”。《规定》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不涉及政府资金的社会投资项目一律由审批、核准改为备案。减少省级的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各部门及其所属技术审查机构实施的技术审查一律交由中介组织实施。赋予贵安新区和3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限,并制订和公布委托下放的管理权限目录。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
下放权力,打破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把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收支等纳入阳光下运行,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平台,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并统一实行电子监控,对违规行为实行网上警示和问责。二是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法定程序乱决策、乱作为,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拖延懈怠、推诿塞责,瞒报、虚报、迟报重要情况、重要数据,治政不严、管理不力等渎职失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出台“厅处长禁令”、“处长禁令”、“科长禁令”和“市长禁令”、“县长禁令”,严禁带“长”的干部违规插手审批事务,严禁无法定事由拖延或拒绝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四是严禁权力部门利用职权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评标评审劳务费用。五是确定政府在经济上的行动范围,政府逐步退出经济领域,不再直接参与经济运作,一些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也尽量外包给市场主体完成,减少事前审批和行业进入壁垒,对规划内投资项目也要减少审批、简化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把制约民间投资的“弹簧门”卸掉、“玻璃门”打碎,以方便和鼓励企业进入新兴领域,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稳定。
三、抓好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
按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要求,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社会管理向全覆盖、社会化转变,推进社会形态由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推进人民生活由达到温饱后的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规定》为省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升服务”规划了路径: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年内将开工建设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确保3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没有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收费和颁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面,2013年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交易。交易信息、关键环节、交易结果全面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面,2013年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服务功能。同时,省级行政审批部门要设立网上办事大厅,扩大互联网办理有关事项的范围,能网上审批的一律上网审批。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行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形式、管理手段等方面成功实现从传统的管理型向现代的服务型转变。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综合执法,努力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三是切实转变政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作出的工作部署、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