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要形成共建共享的一体化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大平台。
《“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要形成共建共享的一体化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大平台,总体满足政务应用需要;形成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体系,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及社会大数据融合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升政务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成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大系统,在支撑国家治理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务模式,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办事创业的便捷度。
《规划》就如何构建一体化政务数据平台、共建共享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协同共建纵横联动业务系统进行了任务的分解。
构建一体化政务数据平台方面,《规划》提出了四大建设目标,包括全面建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一体融合的国家政务数据中心、建成统一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以及建设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
共建共享国家基础信息资源方面,《规划》提出了要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以及社会信用信息库。建设完成四大库,旨在以基础信息库共建共享为推进抓手,打破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逐步实现与业务信息以及社会大数据的关联汇聚,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信息资源体系,打通各部门信息系统,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依托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加快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如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促进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有关人口业务信息的采集汇聚,扩展健康、收入、婚姻、社保、救助、贫困、残疾、流动、死亡等信息,逐渐丰富人口基础信息资源条目,深化人口信息资源的分布查询和应用。
《规划》还提出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保障措施,强调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严格工程项目验收及后评价,加强责任追究。在统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明确提出要尽快形成专业化服务交付能力,满足系统部署、互联互通、容灾备份及部门私有云部署等需求并原则上不再审批各部门分散独立、运行低效的基础设施项目。各相关管理部门加快研究制定政务云服务平台外包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提供商名录及相关管理制度。各部门重点深化业务应用、强化数据分析,做好对自身计算、存储、机房等存量资源的整合利用。(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