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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禁止象牙贸易
      时间:2016-12-22 14:52 作 者:

黄锦星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21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通过落实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的建议,将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为商业目的管有任何象牙。

   黄锦星表示,特区政府正准备修订《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落实淘汰本地象牙贸易的三步计划,文件预计2017年上半年提交立法会。
   
   他介绍,计划的第一步是在修订法例生效后,即时禁止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下仍然容许进出口的象牙守猎品,这将有助遏制大象被猎杀。

   第二步是在修订法例生效3个月后,禁止《公约》前的象牙进出口,此举将进一步防止或会出现的清洗非法象牙活动,从而有助保育野生大象。

   最后一步是在修例5年宽限期届满后,即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因商业目的而管有任何象牙。

   黄锦星明确表示,此计划不会为业界提供任何赔偿,但会给予足够的过渡期,供其转型及处理已有象牙。

   他指出,为达到有效防范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除上述三个步骤外,特区政府还会修订《条例》所定罚则,其中包括提高走私濒危物种的最高刑罚至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他续指,香港现约有370名象牙管有许可证持证人,共涉及77公吨象牙。鉴于猎杀大象和走私象牙的最新趋势,以及国际间要求各地关闭象牙贸易的呼声,特区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是必要的。同时,他也希望通过此计划向社会各界传递明确讯息——香港决心遏制非法象牙贸易。

   黄锦星强调,香港有责任配合国际社会的努力和做法,加强保护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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