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评论 > 观点 >
    王振峰:让民营金融在市场化运营机制上“先行
      时间:2013-04-07 14:25

  2013年博鳌亚洲论坛于4月6日至8日举行,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在“博鳌年会”的“民营企业家圆桌会议”分论坛上介绍,今后五至十年后发展机遇很多,未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靠民营资本。

  保育钧的预测从另一方面说明,未来民营经济将有一个不断蓬勃发展的重大机遇,但如果不能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发展壮大民营金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不是就少了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呢?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指出,“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此前,央行表示,今年的工作安排是要进一步深化金融重点领域改革、落实中央政策,支持和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的中外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已明确表示,推动民营资本顺利有效地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等领域,促进社会的纵向流动。

  看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在鼓励和促进民营金融的发展方面,态度是相当明确的。

  但民营金融的发展上还存在种种障碍,特别是相关政策突破不足。以民营金融为改革主轴的“温州金改”,意在推动民间融资规范化和阳光化,破解“两多两难”问题,却被人戏称为“带着铁链舞蹈”;如此看来,民营金融的发展还得多加把劲儿,要敢于突破旧有不合理、不合时的政策“铁链”。

  事实上,地方在金融创新、发展民营金融等方面还是相当积极的,关键是“有想到却又做不到”。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缺乏更多、更大的政策空间,“试错”容忍度不足,加上政策性鼓励欠缺,都困扰着基层推动民营金融的改革与发展。

  笔者认为,在加大金融改革力度的过程中,应允许民营金融机构在市场化运营机制方面“先行先试”。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建中央就建议,支持发展民营银行,让民营金融机构先试行浮动利率。

  民建中央认为,“利率市场化对于小型民间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以及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至关重要”。因此,国家在实行浮动利率前,让民营金融机构先试行,既可让民营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市场适应期,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可为国家实行浮动利率积累经验。

  当下,银行搞金融服务似乎有点“嫌贫爱富”,老把眼睛盯着有钱人。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认为,应改变过去那种银行搞财富管理就盯着富人的现状,而是让不管收入高低的老百姓都有渠道享受金融服务,都有享受财产性收入的权利,而这最主要的要靠发展“社区金融机构”。

  当然,让民营金融在市场化运营机制上“先行先试”,并非无节制地放任自由,而是让其在金融市场里发挥“鲶鱼效应”,增强金融改革的活性。

  种田人都知道,光“施肥”却不加强健康管理,培育不出好苗子。发展民营金融,该给政策“蜜糖”,但也更要注重管理。要使更多的民营信贷公司得到发展,迅速摆脱灰色身份,纳入合法框架。那么,金融办事机构在监管上仅是“蜻蜓点水”地负责搭建平台,就“万事大吉”了吗?

  媒体不断报道许多地方的不少信贷公司,因背负数额不小的坏账而陷入困境,这不单是法规欠缺的问题,还有监管的不及时和不到位的症结在里面。

  因此,发展民营金融,不但要增加民营金融机构的数量和种类,在规模上“做功课”,更应在促进其提升层次上下力气。国家应该以合理的制度安排,在确保平等、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下,给予民营金融机构更适宜的发展土壤。

  让民营金融壮大发展,成为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的重要通道,使其成为推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金融体制的重要力量,民间资本投资就能够“突飞猛进”、阔步前行。(王振峰)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浏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