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下地去干活的村民郭藏盼,3月31日得知了自己已“死亡”的消息。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与他一起“死亡”的,还有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43人。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4月8日《新京报》)。
自古有句话叫着“人不死、帐不烂”,言下之意很明白:人只要活着,欠别人账就得还,反过来也意味着人死了,所欠下的债务也就“一笔勾销”了。实际上,现代欠银行的贷款债务也是如此,无论欠银行多少银子,贷款人死了或是“失踪”,银行也只有自认“倒霉”,按规定予以“核销”,似乎也不存在“父债子还”的道理。但是,湖北深州这家信用联社,贷款人不仅都活的好好的,既没有死亡也没有失踪,贷款的官员还都升迁在岗,但信用联社却给这些人以“死亡”“失踪”等原因核销了贷款,这也意味着银行贷出去的约250万元彻底打了水漂。
天底下或许都没有这样的“好事”。从银行贷出数千乃至数十万的款项,莫名其妙就不用还了,还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信用联社似乎并没有感到“亏大了”,反而坚信自己是按规定程序核销,而且核销所需要的“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等材料一应齐全,但贷款人对此不仅都表示“一无所知”。即便是出示手续必经过的公安机关也都声称没有出具过“死亡”、“失踪”等证明,而且这些被信用联社认定为“死亡”或“失踪”贷款人,户籍资料也都没有显示变动,显然这成了一起“乌龙案”。
贷款人对自己的“被死亡”“被失踪”“一无所知”,政府及公安部门又都声称没有出过任何手续证明,银行方面却坚称各种手续齐全,问题究竟出在哪?笔者思考了好一阵,无非只有两个途径,一是银行业务员动了手脚。谙熟核销贷款账务的整个流程,伪造各种手续瞒过银行和贷款人,待贷款核销之后,再找到贷款人以银行的名义追讨债务,最后装进自己腰包。二是贷款人撒了谎,但从几位贷款人的话语中,又发现没有这个必要。几位普通农民贷款大多都在万元以内,并且已经偿还了多年利息,即使有心想“赖账”,也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取得“假手续”,伪造证明骗过银行一旦暴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归还几千块钱贷款相比,也是得不偿失。
几位官员贷款数额尽管都是数万数十万元,也有利用职权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假手续”的可能,但从几位官员贷款的情况来看,他们贷款并不是自用,而是以一个人名义贷款之后。将款项用于发放教师人员的工资,属于“公用”,并且均有据可查,而且这些贷款根本也用不着本人偿还。是如此,根本不必承担违法风险伪造证据去核销贷款。显而易见,问题最终还是出在银行自身。
无论是信用联社还是国家各类商业银行,说到底都是国家的资产,所核销的贷款直接损失自然也是国家承担。相比起其他国企央企,金融类企业的“产品”其实就是钱,因此管理也是相当严格甚至苛刻,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出现这样的“乌龙案”,暴露出贷款核销制度的漏洞,让人震惊之余,人们有理由怀疑如此“乌龙案”是否只是银行贷款核销问题的冰山一角,既然在贷款人和相关部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银行就可以“自行”核销贷款,在利益驱使之下,某些官员、富商完全可以加以利用。而且据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梁凤信表示,贷款核销信息是银行内部机密文件,这也意味着,银行每年核销哪些贷款人的贷款,除了银行某些工作人员知晓外,公众完全是一无所知,既无所知何谈监督,无从监督就难以避免有人钻漏洞浑水摸鱼。况且,这次仅一个信用联社就被曝出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并且都是“被死亡”、“被失踪”,这是发生的第一次,还是仅仅第一次被曝光?其他联社乃至银行金融机构,是否也有类似情况?这个问题既要深查,也必要大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