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曝光埋有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三分之二建筑面临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竟是申遗需要。这一消息在网络上引发愤怒,网友直斥拆迁理由“荒唐”,当地政府连千年古刹都不放过,实为文化犯罪。昨晚,六小龄童呼吁“国家宗教局等有关机构及领导出面协调”。(4月11日《新快报》)
“师傅”被绑架,惊动了大师兄来护驾,但或许这次连齐天大圣也阻止不了师傅的肉被“妖精”吃掉了。除了六小龄童以外,包括薛蛮子等微博大V也格外关注此事,并纷纷要求当地停止这种明目张胆地损害历史文物、侵犯宗教机构的行为。
的确,申遗如果能够成功自然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这个欢喜是有条件前提的,那就是在彻底保护无破坏的基础上。如果为了申遗成功但只因为寺庙内的部分建筑不在申遗清单内就竟然要将更珍贵的历史遗产给铲平了,那这样的申遗不是申遗而是毁遗了。这除了可以给当地的政府官员带来一些自以为是的光辉政绩形象以外完全没有任何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反而更是让沉睡在此已经千年的唐玄奘的灵魂不得安宁,让中华文化与宗教文化无处安放。说得难听点一些,这就是一种挖人坟、刨人墓的极恶劣的文化犯罪行为,因为《文物保护法》第20条明确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文物保护单位是一个整体概念而不是单单指其他的一个塔、一间房。现在当地政府说不拆塔而拆寺内的其他建筑不违法只是在混淆概念而已。
之所以唐僧灵骨之墓会成为碍眼的、要被吃掉的“唐僧肉”,背后无疑是一些官员功利主义和长官意志的作祟,只想到捞政绩、只想到要大兴土木、大搞工程来谋取利益而根本无视其是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无视宗教人士的信仰感情,无视广大民众的心声呼唤。事前也没有任何的听证、征求民意就已经做好了方案和规划,无疑突显了一种傲慢之心。
试问,这样一个只对政绩负责而对历史文化遗产根本没有丝毫感情,为了政绩和利益可以随意拆迁古寺庙的地方政府会真的付出真心来保护申遗后的历史遗产吗?怕只是如同一些男性追到女孩子后就无所谓了一样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一切向钱看,重蹈法门寺申遗成功后的覆辙,让本是清静的佛门圣地成为乌烟瘴气的“商铺内看寺庙”。
笔者希望,对于此行此举,除了国家文物保护部门和宗教管理部门应当出面介入之外,世遗组织也能够及时站出来告诉当地政府,你们若是一意孤行要通过毁遗来申遗的话,那么对不起,将直接对你出示红牌、一票否决。(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