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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小民:企业难成创新主体,“短板”何在
      时间:2013-04-15 15:22

  前段时间召开的博鳌论坛上,实体经济的发展广受关注,创新发展的话题也因此而热。企业应成为应用型技术创新的主体,我国的企业大体分两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但这两种企业现在都还难以成为创新的主力。

  先来看国企。应该说,在目前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中,国企对整个国民经济还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理应作为应用型创新的主体。但从现实看,事实并非如此。在通讯设备制造行业,中兴是国企,华为是民企,如今中兴遇到许多困难,出现亏损,华为的状况就比中兴强得多。

  为什么国企没有成为创新主体?首先在于国企的创新动力不足。吴敬琏先生指出,国企改革的大关仍然未过。这就是指,尽管国企改革也取得了重要的进步,如股份制改造,但仍未成为市场经济式的企业,保持了计划经济下国企的基本特征。这就在于国企仍不能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没有彻底摆脱政府对国企的“父爱主义”。国企赚了钱要上交政府,而赔了钱有政府补贴。而且,创新赚了与我无关,但赔了,也许我要承担责任,哪有创新的动力?况且,国企即使不创新,靠国家授予的垄断地位和各种有利条件,仍然可以过得不错,创新何为?此外就是国企的体制仍然没有摆脱行政体制,前国资委主任王勇也曾指出,国企还没有完全建立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就无法鼓励创新。

  民企是完全市场化运行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有创新动力,但却缺乏创新的能力,“欲为而不能为”。从法律上讲,民企与国企是平等的,但现实中国企与民企难以真正平等。民企在进入行业、融资等方面仍有一定困难。

  国企与民企的真正平等还需要改革的深化。但重要的在于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关键还不是外部环境,而是民企本身的问题。华为同样是民企,处于和其他民企同样的外部条件下,不是进行了成功的创新吗?像这样的民企,还有不少,看来内因是主要的。

  民企缺乏创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规模太小。民企主体是中小企业,没有能力投入大量资本吸引人才,进行创新,也承受不了创新的风险。世界上,制造业的创新都是由大企业完成的。一般的规律是每个制造业行业有一个或几个大企业,由它们进行创新。它们的周围有大批中小企业,为这些大企业提供零配件和服务,分享创新收益。没有这种有创新能力的大企业,中小企业也难以生存和发展。由大企业和小企业组成一个产业集群,在这个集群中,大企业是龙头,是这个行业成功的关键。我国的制造业成功终要靠这种大企业的出现。

  当然有了大企业,仅是创新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使企业实现制度化决策和运行,这才有制度保证。要把企业做大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民企必须实现两个转型:即从家族式企业转向股份制企业,从家族式决策和管理转向制度化决策和管理。实现这一点,就要求企业家提高自己的素质,包括国际化的眼界,对科技发展的眼光,以及进行创新的魄力。

  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基础。这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从根本上说还取决于企业的状况,尤其是创新的能力。如果我们国家出现一批有创新能力的国企与民企,走出制造业的困境就不是问题。

  (文/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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