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大河网连续发布的系列报道《“出”路——郑州20年只增加一辆出租车调查》,引起极大反响。出租车困局,全国各地几无不同。一方面,出租车数量不足,导致“打的难”;另一方面,黑车横行,导致“安全难”。各地也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推行员工制经营模式、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治理“黑车”、下调“份子钱”等,但效果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在于治标不治本,并没有“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无论是从“政府以出租汽车经营权所有权人身份”还是从“黑出租车的后台”,都不难看到垄断的影子。“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破解出租车困局,还得从市场找出路。
有人曾指出,内地城市出租车市场存在着两层垄断,第一层是政府通过对出租车数量的限制、价格的制定、经营权的授予所形成的垄断;第二层则是内地所特有的“公司化”体制导致的垄断,这一体制规定,出租车必须公司经营,限制个体进入。在双层垄断下,形成了“黑白”畸形市场。“白市场”称饱和,“黑市场”却看到“空白”;“白市场”手头拮据,“黑市场”却油水颇丰。打破行业垄断,才有真正的市场化。
允许更多的企业参与经营,甚至允许个体化经营,并非没有先例。在香港,以公开拍卖牌照的方式,将出租车经营权向全社会开放、向个人开放,并通过制定细则预防出租车经营权向少数公司集中;在内地,浙江温州早在1999年出租车就实现了个体经营,海口市2008年也以法规的形式赋予了个体户的出租车经营权。实践证明,充分的市场竞争,才能清掉“垄断暴利”,促进市场繁荣稳定。
行业垄断乃至行政垄断的让位,并不意味行政管理和服务缺位。政府可以从“数量管制”、“价格管制”转向“质量管制”、“安全管制”。伦敦出租车改革就是这样,改革使得大量新的从业者进入出租车行业,通过竞争降低了出租车价格,同时出租车数量也增加了,大幅降低了消费者等车时间。总之,管理和服务方式要符合资源配置最优化与公众福利最大化要求,符合市场化要求。
文/龚朴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