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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防听证异化为景区合法涨价的道具
      时间:2013-04-25 18:02

  正当湖南凤凰古城收取门票一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之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将焦点对准景区门票,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严格规范程序。“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严格控制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4月24日《新京报》)

  面对景区轮番掀起涨价潮,及时修法强化涨价程序显然是必要的,景区涨价的前提理所应当是合法合规,只有设定明确的调价程序,才有可能避免景区违法违规涨价,恣意将运营成本增加都转嫁给游客,将更多游客挡在知名景区之外,无法饱览名山大川,最终景区失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损害中国旅游业的长远发展。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单靠听证显然无法根本遏制景区涨价的冲动,相反,若操作不当还可能异化为合法涨价的道具。揆诸现实,这些年国内一些景区调价并非没有听证程序,《中国青年报》曾在2012年调查称,尽管景区门票涨价幅度超过CPI增速,但调价听证会上依然缺少质疑声,当门票涨价后又引发公众怨声载道。

  熟悉国情的人,或许不会对这种吊诡现象感到惊讶。因为,自打有听证会以来,“逢听必涨”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尽管舆论一片反对声,但听证会上就是难以听到质疑声,即使有也会被一边倒的支持声给淹没。归根结底,这种现象与价格听证代表的遴选机制不健全密切相关,听证制度只是泛泛规定代表身份构成,没有具体说明各方代表。

  于是,一些政府部门便凭自身好恶或需要来选择听证代表,至于代表的议事能力反而会退居其次。可以说,缺乏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代表遴选,产生的听证代表,只能是对听证民主性、公开性、合法性的扭曲,而制度设定的听证程序,只能沦为一种走过场的形式,成为涨价者屡屡绑架民意、恣意涨价的合法道具。

  因此,在修法规制景区调价的同时,更应该警惕听证程序的异化,务必使其成为民意有效的表达工具。而这,则要提升听证会的公信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民意获得有效的制度化表达,包括价格主管部门应保持中立地位,实行听证职能分离原则,严格代表选拔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以及强化社会监督等。(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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