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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二连跳:“静音”比跳楼更值得追问
      时间:2013-05-02 16:52

  4月24日及4月27日,郑州富士康一新应聘24岁男工及一入职半年23岁女工在公寓楼相继跳楼身亡。郑州富士康工会管理人员及政府管理部门证实“二连跳”,死因及善后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有网友称,两人二连跳或与今年4月初郑州富士康推行的“静音模式”有关。(5月1日《新京报》)

  从媒体报道看,所谓“静音模式”,是指“富士康员工从进入车间开始不允许说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话,否则就可能被开除。”如此管理制度,实在让人愕然。工人每天需工作八小时以上,期间还要时刻想着紧闭嘴巴,这种对语言的“绝对监管”,可谓“软暴力”到了极致。无声环境加上紧张工作,长期处在这种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压力之下,个别人因此心理产生阴影乃至崩溃,恐怕也在情理之中。

  现在最终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或许这次“二连跳”同“静音模式”并无直接关系,毕竟,涉事女工入职不久,而男工则刚参加公司培训两天。但这却为人们提供了反思富士康问题的另一个维度:2010年发生多起员工坠楼事件后,富士康曾承诺改进管理,注重人性化,难道这就是其改进后的人性化管理吗?

  “静音监管”不仅从道德层面看有违人性,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管理制度很有可能还是粗暴违法的结果。《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苛刻而可怕的“静音监管”,经过这些环节了吗?

  有网友猜测,这个4月初匆匆推出的“静音监管”,很有可能同3月份被曝光“因质量不达标500万台苹果手机遭退货”事件有关。当时富士康曾回应称将严格内控,确保质量,为尽快与苹果修好,以确保公司利益,随后“严控”的大棒本能地指向了一线工人,这在逻辑上很能说得通。

  实际上,强调自身利益,忽视工人权利,这在富士康似乎已司空见惯。仅从本新闻中就能找出:“旷工三日意味着自动离职”,这种明显不对等的内部制度同样罔顾工人权利且涉嫌违背劳动法;而“二连跳”发生后,富士康竟“将善后委托给作为管理部门的郑州航空港区的政府部门”,麻烦头疼政府来挡,这种置身事外的做法,不但充分体现其客大欺店的强势,更暴露出对工人权利乃至生命的漠视,更是对其口口声声人性化管理的反讽。

  维护工人权利,实现体面劳动,近年来政府孜孜以求。就在五一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指出,要“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可现实却仍然沉重,工人的话语权乃至生命权,都被如此漠视,“体面劳动”从何谈起?

  实事求是地讲,富士康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作为全球知名企业,在保障工人权利,维护职工利益方面,恐怕还算做的好的,至少不是最差。若如此去审视当前工人的普遍权益保障,则不免更让人难以乐观。

  也正因此,笔者觉得,在这次“二连跳”事件中,“静音”比跳楼更值得追问。监管部门在调查跳楼真相的同时,更要深刻反思:一个强调人性化管理的现代企业,为何能顺利推出有违人性的“静音模式”?面对悖理违法的“静音”监管,企业工会以及政府部门为何能“静默”以待?工人的声音在哪里?其权利保障为何在利益面前如此不堪一击?这些问题不解决,则“静音”在“静默”中持续,风险在掩饰中积聚,跳楼跳桥跳河的恶果,恐怕随时还会重现,这绝不是以恶意揣度。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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