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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木銮:每个人都希望有更好的福利
      时间:2013-05-03 17:02

  近期,关于福利制度的讨论很多,有些人认为我国民众在交纳较高税收之后,应该获得政府提供的高福利。而一些人则认为,高福利的代价一般是高税收,同时政府要进行大规模的再分配,因此,一方面福利制度会破坏市场与政府应有的分工,另一方面也导致许多人士依赖福利,影响社会的进步,最终民众的幸福感也不见得会提高。

  其实,这些争论没有实践及理论上的意义。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民众都要求获得更多的社会福利。而这些福利也不是都以高税收为其实现前提的。而且,就连中国人的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多年来持续下降。这一指标说明,民众没有实际享受到经济增长的红利。而论及社会福利,我国不仅供给力度不足,还存在分配不公。不论是官方文件还是民间的各种调查均表明,教育、医疗和公共房屋等方面的供给,也有不少改善的空间。

  关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的争论是跨国性的。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众完全满意该国的福利制度。不过,人们逐步达成了一些共识。即使再保守的经济体,现在也越来越强调政府的再分配责任而不是家庭的责任。而政府提供福利也越来越转向“政府买单”、“社会提供”等福利供给方式。

  学者们关于福利制度的划分,最经典的是剩余型和制度型。前者强调福利应由家庭来承担,政府只承担剩余的福利供给。在这里,市场的作用受到充分的重视,只有在市场失灵等情形下,政府才可以提供有限度的福利供给。这种福利制度的弊端众所周知,一是户均人口下降,老年人无法仅仅依赖家庭的福利供给。如果政府不作为,无家可归、无稳定收入的老年人只能挨饿等死。二是代际贫困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正义观。通常来说,贫困家庭的子女较少获得学校之外的各种“杂粮”,而现代的教育研究表明,正是这种额外的课外学习,常常决定了儿童此后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这种起点的不公,市场往往难以矫正。若任其发展,社会分化就可能对政权的稳定构成威胁。

  因此,“制度型”社会福利国家,相当重视政府的再分配责任,国家对个人的福利负有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政府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保护民众的生存权。如果有一群孩子在冬天因为家庭、学校等各方面的原因而冻死,被批评的对象首先应是政府。

  政府与百姓一样,也会自私自利,过去和现在都有一些政府试图维持剩余型社会福利。比如政府制造舆论说,给低收入者提供的安全网会养懒人、破坏社会上进的风气。有意思的是,在福利制度方面被视为冥顽不化的许多东亚经济体近年来都改善其福利制度。比如在新加坡,大多数人口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房屋,韩国政府也给民众提供广泛的社会福利。

  发达国家大多提供较好的社会福利。现在最受认同的研究是由艾斯平-安德森教授做出的。他将这些福利制度划分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类型。“自由主义”福利体制的代表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在这些国家,大多数情况下,经济收入较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人可以得到社会救助,而人人有份的社会福利相对较少。但政府还是承担着越来越重的再分配功能。在美国,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是,穷人会否在社区中被边缘化?德国、法国等欧陆国家,则采用保守主义福利体制。这套体系是以社保缴费等作为福利的核心。与此同时,从来没有工作的人们的利益也会得到关照。而瑞典等北欧国家采取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福利模式。在此福利模式中,只要是本国公民或者长期居住此地的居民都有权利向政府要求社会福利,而经济能力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不是能否拿到福利的标准。

  关于福利的争论,我国的讨论目前还集中于市场与政府角色的平衡、福利是否养懒人的问题、福利超越等议题。而一些发达国家的争论却显得更微观、具体。比如欧盟的讨论是,政府帮助创造的一些就业机会是否质量不高,会不会导致新的社会不公?当前的福利制度能否解决社会排斥和一些穷人被边缘化的问题?一些对家庭的学童补贴是否会对一些成绩差的穷学生有所帮助?

  从现在的许多研究来看,我国的福利供给还处于较低水平,政府目前的税收、债务等方面,也大多数不是用于改善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基础教育、医疗和公共房屋等),因此,福利超越、高税收和政府过度介入等,均与当前福利制度设计的讨论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当务之急在于实现劳动者报酬的提升计划,给民众特别是农村居民提供有质量、可负担的教育、医疗和公共住房等服务。而为了解决政府的供给效率和腐败问题,政府应该考虑财政买单、社会供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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