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发布《关于认定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的通知》,认定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北京中关村移动互联网等10个产业集群为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本次试点名单,是自2011年7月,科技部启动国家高新区“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提出通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程以来,经过多轮遴选的结果。入选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后,科技部将通过国家火炬计划等多项政策资源,支持和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的建设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创新型产业集群往往是一个地区区域竞争力的基础。换句话说,根据自身独特的资源与相对优势,作为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可以找到一种地方发展的特殊方式,这种方式也是其在国内乃至全球的竞争优势。
科技部认定的1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分别有着不同的特点,选择上也并不局限于国家高新区。东湖高新区此次能够入选,除了已有的各项优势外,更被看中的,是业已成形的国家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的技术特色。
以通常理解,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落脚点在“产业集群”。学校、科研机构丰富,基础性成果不少,怎么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产业集群就是要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在我看来,如果仅从这个角度认识,可能有些片面。
创新型产业集群,要把创新和产业分开看。产业集群要解决的是效率问题。为什么一些走在前列的科技成果不能快速完成产业转化,是它所对应的困惑。科技部称,希望经过3-5年建设,力争形成20个以上年销售超过千亿元和带动大批年销售超过200亿元并具有国内外影响的产业集群,就是要提高转化效率。然而,不容忽视的另一个问题是,创新速度未必一定跟得上产业周期。如果一味图快,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择周期短的“次级创新”进行产业化,它得到了眼前的产业优势,却失掉了未来技术领头的可能。
明确创新才是产业的动力,就要以创新为中心。国际上知名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不仅由政府给予一定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建立企业产品和技术数据库,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学习系统和合作交流系统。以美国“硅谷”为例,为促进同业者间的技术碰撞,加州甚至一反常态地阻止企业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这个意义上,这片集群地远超越了一般性产业竞争,而是以一个开放的竞争平台存在。
大部分成功的产业集群,都是企业自然衍生的结果,但并不是说政府参与不能起到积极意义。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法制定等政策环境的改进,对保护创新的作用自不待言。另外,商业上的风险投资总有着趋利跟风的特征,因此它们所追逐的产业大多短期见利。它的弊端,可以由政府的远期科研支持来避免。反过来看,鼓励创新的另一面,其实是对冒险失败的支持,这远远不能用近期产业价值去估量。
创新型产业集群可能会给人一个错误印象,是不是它们会主导城市经济的未来?其实即使一个城市的高科技产业再发达,它也只能创造有限的就业机会和财富。并不被人们认为是“高技术”的产业,例如商业服务、金融服务、教育,还有运输、物流、旅游业等,也是提高整个地区的繁荣程度的支柱,在广大的产业集群中建立创新能力,让创新能力不断助力产业集群,才能让城市发展源流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