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国好声音》第二季正式开播,而有关其音频的版权问题仍未尘埃落定,酷我音乐与百度音乐各执一词,“互掐”对方,让本来火热的中国好声音更火了。
面对百度音乐的“指责”,酷我音乐昨日举办了一个版权说明会对此进行澄清。酷我音乐数字音乐总经理曾莺则表示,酷我音乐因此受到的损失,或将追溯荷兰原始版权方相关责任。
版权之争的缘起
这次的版权纠纷是围绕酷我音乐与百度音乐展开的,其双方官方微博在7月10发布了《中国好声音》独家音频版权。
在这两家公司的独家版权声明中,百度音乐指出是与“中国好声音”版权方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达成合作;而在酷我方面却是从中国好声音独家版权方星云乐众达成战略合作。
据悉,星云乐众是注册在北京的文化传播公司,致力于音乐版权的工作。在2012年7月12日,星云乐众和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好声音制作方)签订中国好声音合作协议。
根据星云乐众出示的合同影印件协议里表示,中国好声音节目内容数字发行独家转让合作,甲方灿星将中国好声音节目内容的产品的数字发行独家转让给乙方(星云乐众),上述内容包括但限于节目中出现的音频视频图片文字,拥有灿星盖章与灿星田总签字,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到2014年7月9日止,期间内所有好声音节目内容的音视频以及图文由独家转让给星云。
谁才是“正宗”?
就与酷我音乐签署的《中国好声音》音频授权问题上,星云乐众董事及常务副总裁赵铮称,通过声明及星云和灿星的合作协议显示,灿星将中国好声音节目内容的产品数字发行权独家转让给星云乐众,包括但不限于节目中出现的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所以灿星自己是没有权限的。在此之后与今年4月份与酷我公司签署第一、二季授权数字发行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由酷我音乐独家拥有并可转售,
在澄清会上,赵铮郑重声明:酷我音乐拥有合法的中国好声音第一、二季独家音频和转授权。
同时,赵铮强调,除这些之外,在视频方面和灿星的合作里,视频的使用发行权和官网上,星云也会保留法律上对星云乐众侵权的企业的保留和权利,并且会向视频网站分销视频权利。
对于此次版权纠纷问题,星云乐众董事及常务副总裁赵铮表示,从个人的角度去理解,百度音乐也是受害者,因为和它签署的是梦响强音的公司,梦响强音拿到的合同是在星云乐众合同的期限内,梦响强音的公司成立甚至都晚于这份合同的签署日期,所以百度音乐在和梦响强音的合作,就算签署了这份合同,也属于受害者,无论酷我音乐还是百度音乐都必须拿起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得到应有的权益。
而就此次《中国好声音》音频版权纠纷,酷我音乐数字音乐总经理曾莺也表示,酷我音乐因此受到的损失,或将追溯荷兰原始版权方相关责任。
解约是“乌龙”事件
对于百度音乐所说的灿星已经与星云乐众解约的说法,赵铮表示,发过回函后灿星没有通过任何正式渠道通知星云乐众,灿星没有权限解约,解约完全是“乌龙”事件。
接着赵铮亮出拥有灿星盖章与灿星高层签字文件,强调酷我是《中国好声音》第一、二季数字拥有者及转售权,其他版权方授权违规,百度音乐并不是真正的独家音频版权。
对此,百度方面表示,百度是一家大公司,一切均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百度音乐获得的《中国好声音》授权完全合规。
业内人士分析,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纠纷根源并不是两家有矛盾,根源在版权方。酷我今年5月向星云购买《中国好声音》版权;但星云跟《中国好声音》版权方灿星产生纠纷,灿星将版权私下交给梦想强音代理,梦想强音又将版权出售给百度音乐和搜狐视频。说到底是版权方看到《中国好声音》火了,和代理方利益开始不一致,导致产生纠纷。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只是被殃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