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打击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行为,国家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日前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罚了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等存在突出问题的5家网站,并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制作制定了专门规范。
新闻标题的制作普遍遵循“维纳斯原则”,即通过制作煽动性、诱惑性的标题吸引读者点击文章从而关注新闻事件。虽说为了关注度和点击率,制作“维纳斯”性质的标题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毫无底线和约束,如果为了吸引力就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成为毫无实料的“标题党”,与新闻性原则就大相径庭了。打击网络“标题党”,是为了维护互联网与舆论传播环境的必要举措,但仅仅依靠政府行动只能治标难以治本,要想彻底根绝“标题党”存在的土壤,必须人人携起手来,共护舆论和谐。
整治网络“标题党”,首先要媒体自觉。互联网时代,虽然传统媒体的影响力有所下滑,但新兴媒体的影响力远超以往。中央提出媒体深度融合,今后的趋势将是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同舟共济、互为补充。新媒体的发展让舆论传播进入快餐时代,受众对于标题的注意力非常强,标题制作的主要权力在于媒体自身。媒体应该具有正确的意识,无论公众的需求是怎样,媒体对于标题的制作应该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真善美,而不是哗众取宠,为了短暂的点击率就舍弃媒体的尊严和责任,劣质的“标题党”不仅会使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在短暂的吸引力之后也难有长远发展。
整治网络“标题党”,其次要受众参与。每个人都是新闻舆论的接受者,被新闻舆论所影响。但反之,每个人又都是新闻舆论的主导者,对于新闻及标题的要求会直接影响到媒体的选择。虽然有一些受众过于追求劣质和低俗的标题及新闻,但绝大部分的受众关注的依然是主流思想和讯息,如果人人都能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与“标题党”划清界限,不点击、不关注、不传播,“标题党”自然就会失去存在的土壤和编发的动力,舆论环境自然而然得到净化。
整治网络“标题党”,还需要制度给力。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起到有效的约束力。网宣办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肃清“标题党”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就要将之固化下来,逐步完善网宣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对于“标题党”的查处要建立规范化的惩戒机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让“标题党”吃到苦头,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督促新闻媒体形成合理标题制作的自觉性。
“标题党”不是小事,影响到社会风气和网络环境,这种低俗、浅薄、负面化的产物虽然不是舆论主流,但也不能小觑其破坏力。互联网是人人参与的时代,互联网的和谐环境也需要人人守护。整治“标题党”,人人有责,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