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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应拿出更多担当帮扶中小微企业
      时间:2020-04-24 02:45 作 者:

  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力军、生力军,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等经济体则是系统中的毛细血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前,随着抗疫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有序进行,国有企业正在逐步恢复正常状态,而受到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等许多市场主体还面临着“尽可能活下来”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国有企业在帮扶方面有更多的担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一季度,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效益指标虽同比下降明显,但3月当月主要经济指标显著回升,经济运行呈现恢复性增长。财政部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当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环比增长48.4%,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的88%。

  另据清华五道口金融科技研究院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一季度国内中小微企业因受疫情冲击,导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仅有上年同期的48.8%,回复可能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

  因此在这样的现状下,国企应该对中小微企业更多伸出援助之手。

  国企帮扶中小微经济体解困,首先要从细处着手。当前,中小微经济体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房屋租金。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房屋租金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中占比较高,有些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甚至占经营成本的一半左右。

  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现在,已经有不少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对承租商户减免了租金。

  国企减免对承租户的租金,看似是从细处着手,却也是从大处着眼。一方面,国企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虽然中小微等市场主体个头不大、单体总量不高,但却是市场主体中的绝对多数,也是构成产业链与经济生态圈必不可少的。只有帮扶小微等市场主体,尽快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其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状态,才能切实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

  另外要强调的是,居于优势地位的国企不能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这会给本来处于困境中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工信部曾于去年9月制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办法当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虽然该“办法”现在尚未正式颁布实施,但其指导原则是明确的。这个办法中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逾期应支付利息。

  在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资金问题十分突出。复工复产需要原料采购、人工成本、销售渠道等各方面的支出,如果不能及时拿到回笼款,复工复产就难以为继。

  中小企业货款的及时回笼,既能大大减轻企业融资压力,又有利于国家金融体系健康稳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向有利于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实体企业投入。这一点,是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应有的担当。该付的款要及时付,不能资金相对充裕却故意设置障碍,尤其是不能以疫情为借口拖延企业货款。

  总之,小微企业等经济体是经济的活力源泉,是就业的主力军。只有中小微企业活跃起来了,整个国家的经济状况才能有很好的恢复。疫情冲击下日子相对好过的国企,需要拿出更多担当去帮助中小微企业。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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