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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车轮腐败”源自公车规定缺乏执行力
      时间:2013-04-22 15:02

  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西安公路管理局长安公路段一陈姓段长的配车为进口大切诺基,该车裸车价格为60多万元,排气量为3.6升,远远超过“正部级45万元,3.0排气量”的标准。

  据知情人透露,这辆进口大切诺基是去年七八月买的,是公务用车。陈姓段长还有专属司机,每天接他上下班,节假日陈姓段长自己开车出行。“单位里很多人对这辆豪华车反映很多,局里好多领导也说过,底下人开的车,比局长开的车级别都高。”

  网上资料显示,3.6升排气量的进口大切诺基越野车,裸车指导价为“56.99万元~84.99万元”。据陈姓段长的专属司机说,这辆3.6升排气量的车,办下来将近70万元。

  根据我国现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普通公务用车排气量2.0升、价格25万元以内。

  《陕西省市、县、乡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如果确有工作需要,可以配备国产越野车。同时规定,越野车严禁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

  按照上述两份文件规定,西安公路管理局长安公路段陈姓段长仅为科级干部,其配备的价值70万元的进口越野车,已违规超标。此外,西安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显示,西安公路管理局长安公路管理段主要承担长安区境内省道S107和县道共36.41公里的公路养管任务,行使本辖区的公路路政管理职能。而其辖区道路平坦,并没有必要配备这样的越野车。

  据了解,这辆价值70万元的进口大切诺基目前已经停止使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和西安公路管理局的纪检部门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开展调查。

  4月18日上午,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西安公路管理局纪委和审计办公室,询问事件进展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已经与上级部门沟通,正在调查处理中,现在具体到哪一步不是很清楚,也不方便说。今天早上,纪委书记和负责该事件的科长都外出了。”记者问,西安公路管理局的领导之前不知道陈姓段长配备豪车一事吗?该工作人员表示:“只是知道发生了这个事情,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她还表示愿意帮忙联系相关领导,“也许,最终结果会统一向社会发布。”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西安公路管理局纪委和审计办公室,上午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已请示过相关部门领导,所有新闻媒体采访,都由西安公路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记者又致电该管理局办公室,询问事件进展,并提出采访该管理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何家昌。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最近领导的会比较多,不在单位,也无法联系到局领导。”

  事实上,地方干部配备豪华公务车的事件并不少见。虽有明确规定,但公务车配备超标的事情还是频频发生。为何干部配备豪车现象屡禁不止?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出现“车轮腐败”,一是监督力量不够强,这种监督主要是指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普通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配车行为的监督,这就导致一些领导干部配超标车,甚至一些没有资格配公车的领导干部都配有公车。二是公车管理存在问题。现在,我国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有相关规定,但却缺乏执行力,特别是对违反规则干部的惩戒存在漏洞。

  有学者表示,要想制止“车轮腐败”,就必须让公众全程参与到公车使用规则的制定、执行过程的监督以及违反规则后的惩戒中。通过人大审核、媒体曝光、公众盯防这三方力量来实行公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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