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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
      时间:2013-03-26 11:47

 

  新华网福州3月23日专电(记者胡苏)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福建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提出的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乡和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服务设施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规划》中全部服务项目达到全国保障水平;到2020年,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

  按照《规划》,福建省将在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社会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9大领域实施51类共7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31项保障性工程。

  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相比,福建省的《规划》根据地方特色,增设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绝育奖励、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辅具适配行动、残疾人补助救助计划等5项服务项目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关爱工程”“‘四馆一站一室’文化设施工程”“公共阅读服务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提升工程”“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工程”“福乐家园工程”等6项保障性工程,使公共服务更加惠及百姓。

  《规划》还提出,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财力向欠发达地区、困难地区倾斜;加大对苏区、老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扶持力度;非户籍常住人口与当地城乡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的基本公共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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