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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营改增试点扩围顺利实施
      时间:2013-08-02 17:40

  1日8时,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出第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各地反馈情况看,营改增试点扩围纳税人均可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正式纳入增值税征管范围,这表明福建省营改增试点扩围顺利实施,首日运行平稳。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是指自昨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重点将广播、电影、电视等相关节目(作品)的制作、发行、放映、播映活动,纳入试点,适用6%税率。

  据悉,上半年,福建省营改增减税效应日益凸显,纳税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11.42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相比,试点纳税人减税5.4亿元,减税面达97.44%;非试点纳税人因营改增新增抵扣直接减税6.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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