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意见(暂行)》。
意见提出,支持有实力的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并购、重组和战略合作等形式扩大规模,逐步形成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品牌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大力扶持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对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当年开展业务的给予2万元扶持经费;对在福州、厦门、泉州之外的设区市新设立分支机构且当年开展业务的给予1万元扶持经费。
加大对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和实务技能培训的力度,切实提升专利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创造机会,组织优秀专利代理人才赴境外进修培训。
大力引进高学历、外语好的各类年轻专利代理人才。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新聘用1名首次获得代理人资格及执业证的代理人或从省外引进1名高学历(硕士以上)执业代理人,且为该机构工作连续满2年(以聘用合同为准)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补贴1万元。
重点支持创新程度和质量较高的发明专利。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给予补助。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本省发明专利项目中,每获得1项授权补助代理机构1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本省申请人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授权补助代理机构1000元。
培育专利代理行业典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从专利代理量、发明专利授权量、专利代理增长幅度、专利代理的质量等方面对代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加强对专利代理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出现投诉、举报并经核实,主管单位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暂缓年检等处分。建立和完善专利代理行业信息公布制度,将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情况、每月代理量和授权量及增长幅度情况、专利侵权诉讼典型案件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申请人对专利代理服务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