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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确定年内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时间:2013-08-22 11:52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确定,进一步加大对民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在落实好年初确定的民生政策基础上,年内围绕教育、养老、救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再重点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这十件民生实事是:

  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升级改造工程。省财政今年多方筹资15.6亿元,其中新增投入4亿元,本着优先解决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思路和先急后缓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新建或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或改建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农村中小学旱厕等给予奖补。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力争3年筹措139亿元,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

  对中职院校学生全部免收学费。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职院校在校生。所需资金由各级分担,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给予补助。

  改善乡镇敬老院服务条件。在按照《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重建或改建489处乡镇敬老院、合并新建58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对未列入规划建设改造范围的434处乡镇敬老院,实施“4室”(公共浴室、卫生室、活动室、办公室)、“2房”(厨房、锅炉房)、“1厅”(餐厅)、“1气”(暖气)配套改造,推进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提升。所需资金,由省级负担50%,共计1.1亿元,今年一次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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