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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技术对保险业作用凸显
      时间:2017-02-24 14:30 作 者:

  近日,保监会公布了2016年我国保险行业运营情况,其中新增互联网保险保单数,占全部新增保单件数的占比已逾6成。迅猛发展的互联网保险对于我国保险业的作用已经凸显,而其增长势头也引起了业内专家的关注,有专家指出,目前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仍然存在问题需要改进。

  互联网创新保险业发展

  整体来看,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2016年,保险市场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0万亿元,同比增长27.50%。其中,财产险和人身险业务分别同比增长9.12%和36.51%。赔付支出过万亿元,同比增长21.20%。保险业资产总量15.1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2.31%。

  值得注意的是,各险种保费收入的增加,与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布局不无关系,2016年,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保险业应用不断深入。从云计算应用看,全行业已有50余家机构与第三方社会化云平台合作,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促进产品创新。从电子保单应用看,全行业有104家机构签发了3.61亿张电子保单,其中财产险公司46家,电子保单数量1.98亿张;人身险公司58家,电子保单数量1.63亿张。

  从互联网保险业务看,117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签单保费2347.97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56家,实现签单保费403.02亿元;人身险公司61家,实现签单保费1944.95亿元。2016年新增互联网保险保单61.65亿件,占全部新增保单件数的64.59%。其中退货运费险签单件数达44.89亿件,同比增长39.92%;签单保费22.36亿元,同比增长24.97%。

  仅仅在2017年春节期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就十分惊人。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月中旬发布的《互联网财险2017年春节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春节期间互联网财险总保费收入2.26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财险行业的部分互联网非车险产品,在2017年春节期间累计总保费收入2.26亿元,总保额96036亿元,总出单件数5985万件;分别同比增长75%、48%和241%。

  创新环境待完善

  虽然保费规模和市场占比都在不断扩张,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依然存在四大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朱俊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朱双双表示,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仍然有限,甚至有些所谓的产品创新有名无实。以人身保险为例,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主体性产品形态为理财型产品(万能险和投连险),这有助于满足部分互联网用户的金融理财需求。但寿险产品应当以保障为基础和核心,保障功能是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内含价值,储蓄、投资与财富管理不能脱离、超越和替代保障功能。因此,消费者有必要加强风险与保险意识,首先,以保险产品构建自身和家庭的经济保障体系。

  在网上搜索保险产品时不难发现,往些时候的“爆款”产品如雾霾险、赏月险甚至是恋爱保险,更多的确实是在打着创新的名义玩噱头,却忽视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其次,朱俊生和朱双双认为,互联网保险个性化定价能力比较有限。理论上,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为个性化的定价提供了可能,但在实践中还需要做很多的探索。

  有业内人士补充表示:“事实上,互联网保险的价格普遍较低,虽然这与其渠道优势从而降低保费不无关系,但是很多时候,互联网保险的低价是源于其碎片化的产品特点。这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大数据等技术在个性化定价上的运用还不充分。”

  再次,朱俊生及朱双双表示,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有的不够深入,在发挥各自优势等方面尚有待加强。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第三方平台购买保险时,也需要认清平台的资质。去年10月,保监会就联合人民银行等十四个部门印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

  最后,朱俊生和朱双双同时认为,互联网保险的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如何利用移动互联网提升渠道管理和理赔等环节的效率,以及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更为有效的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都是消费者的重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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