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业务量突破400亿件之际,快递暂行条例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它的出台将有助于促进快递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27日上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快递暂行条例是快递业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全球为数不多、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
今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完成。快递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效力在行业里仅次于邮政法,高于邮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上位法。
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占世界总量的40%以上。快递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以电商为主,400亿件中大约有68%是服务电商的。2017年快递业务收入完成了近5000亿元,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达到30.6%。
马军胜说,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快递大国。我国快递业务量的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
快递业已成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快递业在发展过程当中也面临一些现实的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表示,快递业所面临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来说首先是网点的办照(办理营业执照)成本比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快递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还不够规范,快递行业普遍实行的加盟经营模式中存在着质量相对较低、企业责任界定不清楚、对快递的损失赔偿争议比较多等问题;四是快递服务的有关规则不太明确,容易引起争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快递立法,李克强总理对快递立法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讨论,法制办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在立法过程中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听取企业、快递员工和用户的意见,先后两次将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并且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马军胜说,在快递发展的过程中,确实普遍存在着用地难、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以及跨境通道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
快递暂行条例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一些制度性的设计。比如,为了统筹考虑快递大型集散分拨中心基础设施用地解决难的问题,条例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做出了保障性安排。为了解决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的问题,条例也根据实际需要作出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马军胜表示,为了解决快递跨境能力不足的问题,条例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分拨中心,鼓励快递企业在境外开办服务机构,来开展跨境业务。同时,条例也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健全机制,推动快件便捷通关。(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