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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再让CEO兼任董事长了
      时间:2013-04-08 14:27

  美国的首席执行官(CEO)们开始不再兼任董事长职务。但一些大银行的CEO们仍然痴迷于这一令人困惑的做法。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的董事们正连续第二年建议否决投资者要求将董事长和CEO职位分开的提议。他们称,分开可能导致“不确定性、困惑和效率低下”。杰米•戴蒙(Jamie Dimon)是摩根大通的董事长兼CEO。

  如果分开能够最大化地避免身兼两职带来的更严重威胁:自负、野心膨胀和工作量过大,那我还是乐意稍微冒这个险,忍受短期内不确定、困惑和效率低下的后果。

  但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问问30人小组(G30)中其他银行的CEO们吧。G30是一个由金融家和监管者组成的论坛。G30在2012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全球金融机构分离高级职位有着“不容置疑的逻辑”。G30的工作小组写道:“CEO承受的压力和职责发展到几乎超过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范围。”

  该报告还估计,金融集团的CEO兼董事长拿出35%的时间解决董事会的问题。CEO若不兼任董事长,就可以把这些时间投入到管理企业当中。这样减少了利益冲突,推动了董事会的建设性质询。简言之,CEO和董事长由不同的人担任,不仅限制了学生给自己的家庭作业打分导致的问题,而且还让学生首先有更多时间做家庭作业。

  许多美国公司开始青睐大多数英国大公司采用的治理模式,即便它们以前曾与这种模式格格不入。博斯公司(Booz & Co)估计,在新获任命中,CEO兼任董事长的比例从2000年的40%降至2011年的18%。在“财富500强”(Fortune 500)企业中,董事长真正由专人担任的比例在十年内从9%升至20%。

  那么为何摩根大通等许多公司没有进行仿效?两个蹩脚的理由是俱乐部文化和担忧。在摩根大通的11位董事中,有6位董事现在或者曾经身兼董事长和CEO两职。目前,摩根大通的主持董事是李•雷蒙德(Lee Raymond),他负责在必要时限制CEO的权力。雷蒙德绝不是一个轻易屈服的人。《私人帝国》(Private Empire)一书的作者史蒂夫•科尔(Steve Coll)写道,他“就像一位埃米尔(Emir,对穆斯林统治者的尊称,译者注)统治着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但他也最不可能率先推动高层分享权力。

  董事和CEO们也知道,2009年,就在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的股东以微弱多数通过任命一位独立董事长数月后,肯•刘易斯(Ken Lewis)辞去了CEO职务。摩根大通在“伦敦鲸”衍生品交易上亏损62亿美元,以及外界对其风险管理失败的颇有杀伤力的指控,已经让戴蒙名誉扫地。但摩根大通的董事们必定担心,如果他们任命一个独立的董事长,那么他们仍然信任的戴蒙将会觉得自己要被扫地出门。

  正如戴蒙最初听闻衍生品交易巨亏事件之后所言,我个人认为此类担忧是“茶壶里的风暴”。花旗集团(Citigroup)分别有一个董事长和CEO。摩根大通自身及其竞争对手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过去曾迈出一小步,将这两个职位分离以便向任命新CEO实现平稳过渡。纽约梅隆银行(BNY Mellon)提出CEO身兼两职的理由之一是“绝大多数银行”都这么做,现在看来这个理由有些牵强。

  分开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公司,因此它不应是强制性的。一个非执行董事长不可能让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免于接近破产的境地,也不会把巴克莱(Barclays)救出道德深渊。新的研究还发现,“降职使用”表现优秀的董事长会让该公司股价下跌。

  但独立的董事长角色应该成为上市公司或计划更换领导层的公司的模板。这种角色并不难理解——非执行董事长掌管董事会,而CEO管理企业——但公司必须定期解释这种角色。美国公司的董事长往往利用其职位来行使他们未充分行使的执行权力。

  然而,美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围绕选择哪种模式的辩论往往会演变成一场“全武行”——维权投资者恨不得一脚把CEO从董事长职位上踹下去。分离这两个职位并非万灵药,但只要CEO认为分离是一个无情且非同寻常的惩罚措施,董事们就有理由暂不启用这个通往良好治理的关键工具。

  译者/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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