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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中国军火生意:对外军售全球排名第五
      时间:2013-05-17 13:41

  

揭秘军火生意:一架战机如何“卖”出国门

 

  编者按:军火是一门古老的生意。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争议军火生意究竟是出售死亡,还是输出和平。正因为此,军火生意通常都在幕后操作,鲜为人知。

  中国自1950年代就提出“不当军火商”的口号,一直以无偿援助为主。直到1970年代末,才有了军售概念。近五年来,中国对外军售逐渐扩大市场份额,跻身全球第一梯队,排名第五。飞机、舰艇和导弹逐步成为中国军火出口的排头兵。

  国际军火市场的竞争,逼迫中国长期处于严密计划下的军火生产管理体制发生改变。“枭龙”战机这一产品更是提供了另一种与需求方共同研发、定制武器的思路。

  南方周末本期专题爬梳了中国二十多年来的军售历史,并解剖了“枭龙”战机的整个研发生产销售流程,试图为读者了解中国国防工业改革提供一个窗口。

  

揭秘军火生意:一架战机如何“卖”出国门

 

  自1979年武器开始和服装、玩具一样成为中国的大规模出口商品以来,中国对外军售冲到了全球第五名。其中,“枭龙”战机功不可没,成为中国航空工业史上迄今最大的一笔生意。

  在中美俄三国军售大战中,“枭龙”战机作为专为巴基斯坦设计制造的产品,改变了中国以往“有什么卖什么”的军售模式。

  “中国对外军售全球排名第五。”两个月前,一份来自北欧权威机构的报告作出了这个令人意外的结论。

  2013年3月18日,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发布的报告《国际武器交易趋势》表明,过去五年间,世界军火贸易交易量同比上升了17%,美国和俄罗斯依旧占据着军火出口的头把交椅,而德、法紧随其后,中国取代英国,成为世界第五大军火供应商。

  英国出局,中国进入第一梯队,被报告称为冷战后国际军火交易格局最重要的变化。在前一个五年,中国的排名仅为第十。

  这家位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是国际军控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其发布的研究报告亦被中国官方认可——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曾在发布会引用该报告关于中国的研究数据。

  自1950年代开始,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就对国际主要地区的武器交易进行跟踪记录。最新的数据显示,过去五年,中国军火出口量同比增长了162%,从世界军火出口中分得的蛋糕从2%增加到5%。在中国的军火出口结构中,销往亚太地区的占74%,非洲占13%。购买战斗机、潜艇和飞机的巴基斯坦,为中国武器装备出口贡献了55%的交易额。

  “中国排名的上升,主要是巴基斯坦的缘故。”报告参与者、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武器转移计划处主任保罗·霍尔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在出口巴基斯坦的中国武器中,“枭龙”战机就是中国专为巴基斯坦研制的一款“外贸机”,其高昂的价格为中国军售排名蹿升作出巨大贡献。

  量身定做的“外贸机”

  在“枭龙”的研发过程中,国内各大军火巨头不仅突破了门户之见,还将巴基斯坦的科研单位和工厂纳入了产业链条中。

  “枭龙”的中方编号为FC,意即Fighter China No.1。

  因为这个编号,在国内各大军事发烧友论坛上,“枭龙”被戏称为“发财”,这和最初研发目的似乎不谋而合——“枭龙”是一款为巴基斯坦空军量身打造的战机,是中国军工企业针对海外市场而主动推出的首款“外贸机”。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军队并未装备该型战机。

  据《中国航空报》消息,2009年3月,在前期8架飞机的基础上,巴基斯坦又和中国签订42架“枭龙”购买合同,合同金额10亿美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单笔最大的军贸订单。

  以往,中国用于出口的武器,主要是枪支、轻型火炮、小型舰艇,基本是“有什么卖什么”,专门的“外贸机”则是个新鲜事物。

  1999年,“枭龙”项目诞生时,恰逢印巴关系高度紧张。巴基斯坦空军处于劣势,只有353架战斗机,而印度的数量为738架。1998年西方对巴基斯坦实施武器禁运。英国《泰晤士报》当年的报道披露,时任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向北京求助。

  中巴双方的初步合作意向,在1992年就已达成,此后又经过了7年的“马拉松式”谈判,最终在1999年初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因为是外贸机,与以往武器研发由国家财政埋单不同,“枭龙”所有项目资金,除巴基斯坦军方(卡姆拉航空工业集团)投资外,中方(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也承担了部分,形成了“共同投资、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四共”模式。

  中方投资者“中航工业集团”,是十大国有垄断军企中专供航空军品的战斗机生产商,拥有二十余家公开上市公司,2012年第四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

  1999年,“枭龙”从无到有,研发者正是中航工业集团下属的成都飞机设计所(611所)。研制过程中,中巴双方曾就飞机使用何种航电系统产生严重分歧。据《四川日报》报道,巴方提出装配西方先进的航电系统,中方则极力推荐国产航电设备。双方僵持不下,直到2001年才达成“折中”意见:飞机研制分步走,先用简单航电让飞机上天。于是就有了01架、02架、03架、04架的“分步战略”。同时,用户明确要求研制进程“提速”,对首飞时间的要求近乎苛刻:两年半。

  成都飞机设计所一名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枭龙”的研发对科研体制的冲击很大,“以往是,科研老大,任务第一。我们能搞出什么装备,你就使用什么装备。这次是客户给我们提需求。”在实践中,国内各大军火巨头不仅突破了门户之见,还将巴基斯坦的科研单位和工厂纳入了产业链条中。

  科研技术方案锁定后,“枭龙”的组装生产由同样隶属于中航工业集团的132厂(成都飞机制造厂)组装,这家创建于1958年、建成于1964年的军工老厂,是中航工业集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研制、生产歼击机的重要基地。

  “611所研发,132厂生产”,这样的配合在中国军工界素有传统。早在1984年,国防科工委就曾明确新歼击机总体设计单位定点611研究所,新歼击机制造单位定点132厂。

  “生产一辆汽车的零部件大约为3万件,而生产一架枭龙战机的零部件则有八十多万件。”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首席设计师陈雪梅曾在2011年中航工业成立三周年暨第三届媒体日上对媒体说。《四川日报》曾披露,战机上的几万个零部件全贴着“中国造”。

  而有关“枭龙”核心部件的发动机,还曾引发过国际争端。2007年3月,中方移交给巴基斯坦的两架“枭龙”战机,又被悄悄返还中国。

  俄罗斯《生意人报》2012年11月披露细节,俄罗斯迫于印度的压力,要求中巴终止“枭龙”贸易。

  这是一段复杂的三角恩怨,俄罗斯要保住印度军火市场,就不得不封杀印度的地缘政治宿敌巴基斯坦。于是,俄罗斯向印度做出承诺,不允许中国将“枭龙”出售给巴基斯坦。当时,“枭龙”安装的RD-93发动机,正是1992年之后,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近千台发动机中的一部分。

  “枭龙”的发动机只好重返国产之路。

  不过,即使是这样一个面向市场的“外贸机”,生产过程中也几乎难见民企身影。“虽然相关政策已明确军工领域可以向民企开放,但民企在军工产业链条中扮演的角色还非常有限。”华彩咨询集团董事长白万纲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极少数民营企业涉及军产品的一些生产,也只是零部件等非核心部件,因为要考虑保密性等问题。

  白著有《军工企业:战略、管控与发展》一书,华彩咨询集团也从2003年开始为十家军工集团做过管理咨询。据其介绍,国有垄断军企和民营企业的合作,主要有兼并收购、长期采购(非核心环节的通用件)、短期一次性采购等几种方式,但以一次性采购为主。

  2003年8月25日,“枭龙01”实现首次飞行,巴空军当天为其命名为JF-17,即“Joint Fighter-17”,joint反映中巴联合血统。

  2006年10月,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生产的“枭龙01”顺利进入生产线。

  

揭秘军火生意:一架战机如何“卖”出国门

 

  从无偿援助到赚钱生意

  1979年之后,武器开始和服装、玩具等一样,成为中国推向国际市场的外销商品。

  “枭龙”的出现,也改变了中国武器生产传统的“买家”和“卖家”关系。

  一直以来,中国的军工厂是军队系统内计划生产的一个单元,由军方和政府共管。在国家重工业化政策的引导下,军工厂按计划优先获得资金、原材料、人才等生产要素分配,其生产的武器也按计划配给到军队。

  改革开放后,遍布各地的军工厂,逐步完成资源整合,形成基本按武器品类割据的国有垄断军工集团。

  其管理体制也历经变迁:1951年起,中国的军工企业就建立起军委和国务院“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随着军工产业门类逐步增加,“两个婆婆”实施管理的具体机构也几经变化。国务院管理国防工业的机构先后经历了二机部、三机部、国防工办等变迁。中央军委管理国防工业的机构也先后经历了中央兵工委员会、国防科委和国防工委等变化。

  1982年,“两个婆婆”合灶吃饭,成立国防科工委,但仍隶属军方,同时也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委。既是政府部委,军工企业的二、三、五、七机械工业部也由其归口管理,这些“部委军工厂”在1982年到1993年间逐步改制成五大军工总公司,脱离政府序列。

  对武器购买制度有实质性影响的改革措施,是1998年新国防科工委的成立——不再受军委和国务院的双重领导,而转变为国务院的下属部委,被赋予代表供方负责按照订货合同、组织生产、监督订货合同执行、保障军事装备生产供应等职责。

  同时,中央军委成立总装备部,归口管理全军装备。

  上述改革使武器采购的合同制度得以逐步建立,“军工厂”逐步脱离军方,完成了“卖家”和“买家”名义上的切割。

  即便如此,“中国军工企业一般仍是多头领导,条块分割,各把一方。”胡承立在《我国军工企业体制改革研究》一文中描述,“距离‘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还差距很大,近几年的军品采办和军事代表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

  据华彩咨询集团董事长白万纲观察,目前军工厂的武器订单,事实上仍是“配置式的合同”:需求方派员到企业洽谈,下达任务课题,企业做出来后售给军方。在订单的争夺上,十大集团各有侧重点,少有竞争,实际操作中,国家也会出于平衡的考虑,使几家企业最终都会分得订单。

  引入完全竞争的市场采购竞标模式,只停留在学术研讨层面。“企业自发研究出一种武器,向军方营销,再由军方采购的国际主流做法,在中国还是比较少见的。”白万纲说。

  此种“供求关系”,显然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军贸市场。

  在美俄两家主导的国际军火市场上,战乱、外交和政治需求始终主导着军火市场格局,左右着军火交易量。美国的军火推广模式更为立体化,它会采取经济援助、军事援助、派军驻扎等方式拉拢买主,美国的私人军火商和国防部密切配合,占据着30%的国际军火市场份额。不像美国对军火买主要求得那么苛刻,由国家主导的俄罗斯军火商不在乎意识形态的因素,而是饥不择食地向东亚、非洲和中东兜售武器。

  而直到1979年,中国才进入利润丰厚的军火市场。

  1979年1月2日,中央批准对外军事援助由原来的全部无偿援助,改为收费、以货易货和无偿援助三种方式。次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召集国防工业各部门会议,明确提出各部应积极出口产品,所收外汇原则上归各部自行使用。

  自此,武器开始和服装、玩具等一样,成为中国推向国际市场的外销商品。

  美苏冷战期间,苏联退出中东武器市场和两伊战争,给中国军火商提供了机会,中国的武器出口份额曾一度占全球军火交易的8%,成为世界上第三大武器出口国。出口武器也渐趋多样,榴弹炮及军用运输汽车开始列入军售清单,但枪支、轻型火炮、小型舰艇、性能较差的飞机等仍是主要类型。

  冷战结束后,随着中国军事科技水平的提高,国产武器也改变了过去以低档廉价为主的外销方式,在国际军贸市场上走向中端和高端,从而满足了不同类型用户的需要。张礼军和李伟的文章中,举了坦克的例子:中国拥有从最低端的改进型59式坦克到中高端的MBT-2000,再到最先进的MBT-3000坦克的产品组合,能够满足东南亚、中东、非洲和拉美不同国家对主战坦克的多种需求。

  “枭龙”的出现,更带来一种新的变化:用于贸易的武器不再只是“存量”,而是根据客户需求所进行的创新研发,虽然此种模式尚未成为国际军火市场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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