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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商向OTT开炮:工信部内战先起?
      时间:2013-03-14 16:31 作 者:陈永东

  这两天,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行业就OTT打起口水仗,因为运营商诉苦说微信等OTT业务不仅等占了他们的资源,而且抢了他们的饭碗。话说广电行业还未向OTT TV开炮呢,工信部内战即先起?

  一、工信部因OTT内战先起

  两会期间,一个普通人比较陌生的词——OTT突然引发人们的关注。《微信等OTT将补贴运营商:移动联通争论不一》、《三大运营商对OTT业务摊牌 指其类似网络电话》、《传运营商欲改革向OTT企业收费:只收流量费取消》等多篇报道都提到了OTT。

  实际上,目前OTT暂时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但有基本的理解:即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

  这个OTT让电信运营商很纠结,很害怕,很恼火,因为不少OTT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根本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

  在国外,通常将Skype、Netflix等通过互联网公司发展起来语音及视频服务归为OTT业务。随着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新媒体业务的不断发展进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的语音或视频业务确实给网民带来了许多实惠,但却动了电信运营商的传统业务。

  最近,相关报道称,在看明白了微信等OTT业务将“革掉自己的命”后,三大运营商终于开始醒悟过来,开始向微信等OTT业务讨个说法,直指OTT企业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并以网络电话来形容OTT业务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开通免费语音和视频服务,造成短信、彩信、视频等业务的大量流失。

  接着,有传闻说:在三大运营商已不堪重负决定与腾讯等OTT企业摊牌后,在封杀已不可能的情况下,运营商将对微信等业务如何收费成为双方博弈的阵地。传闻还放风说:现有的运营商向OTT业务只收取宽带租赁费或包月流量费的模式已被普遍认为‘后果严重’”。

  然而,有一点别忘了,电信与互联网务都归工信部管理,电信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就OTT业务形成对峙,岂不是工信部内部打起了内战?难道要搞老蒋的那套:攘外必先安内?

  二、广电何时向OTT TV开炮?

  如果说电信与互联网都是工信部内部的事的话,那么OTT TV则可能引发工信部与新成立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刚从14个字的名字改为10个字,我个人认为改得水平很低)的外战,问题只是何时开战。

  说到这个,不得不承认,在这两天OTT频繁跳入公众眼帘之前,多数普通人还对OTT很不熟悉,哪怕电信与互联网领域的人。实际上,之前对经兴趣最大及讨论最多的是关心OTT TV的人。

  由于授课与研究的原因,我之前对OTT的了解也多数是在OTT TV。在OTT TV角度,OTT跟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联系较多(因为OTT本来也是指Over The Top),主要指利用统一的内容管理与分发平台,通过开放的互联网,向智能机顶盒提供高清的视频、游戏和应用,是全球性的“云电视”技术系统架构,如将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视频节目传输到TV上,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等。

  不过,OTT TV业务也还在发展过程中,远没有定型,不论是业务形式还是商业模式,但相关行业都感觉到其巨大的市场潜力。但是,有一个行业一直对OTT TV忧心忡忡,那就是广电行业,

  如果说前面提到电信运营商担心OTT的主要是对他们语音与短信业务冲击的话,那么广电行业则担心OTT对其电视业务的冲击。此时,什么媒体融合、三网融合、全媒体都被抛在脑后,各个行业更多的是考虑自身的生存问题。虽然这种想法很短视,但也可以完全理解,多数企业都会这样。

  对于更早被国内提到的OTT TV业务而言,不得不做好思想准备的是,该业务始终会面临来自广电行业的极大挑战。实际上,从近几年国内准OTT TV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开展的起伏,便知其中水有多深。其中互联网行业、电视机制造行业及视频网站都在参与,但广电行业始终想以牌照掌控其主要走势。

  三、共赢才是最佳战略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走出工信部所涉行业与国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涉行业两个小圈子,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OTT业务对相关行业带来的冲击,说到底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及传统行业的冲击,这种冲击在全球的新技术发展历史上屡见不鲜,将来仍然还会频繁出现。

  据悉,国外传统运营商对于OTT业务有几种态度:第一,传统运营商封杀OTT应用。第二,传统运营商与OTT运营商合作。第三,传统运营商推出自有品牌的OTT业务与OTT服务商争夺用户。第四,传统运营商不向低套餐的用户提供OTT业务。

  我建议传统运营商采取第二种态度。全球著名营销专家菲利普·科特勒等所著的《营销革命3.0》中就再三强调,今后世界主要的商业模式就是:合作共赢、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术业有专攻,只有合作共赢才是效率最高的事。

  虽然,有人说这一切都怪传统运营商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不够,眼光不够毒,看得不够远,就象微软在移动操作系统及诺基亚在移动终端领域的失误一样,但是这的确太难为这些公司或行业了。多数情况下,越是发展历史长的行业或公司,其新领域的开拓面临的阻力越大,既有来自理念方面的阻力,更多是来自机制的阻力。

  值得关注的是,传统运营商其实已经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只是有时或多或少想表现得更强势。例如准OTT TV的互联网电视在国内发展过程中,广电则采取了将相关牌照发给广电企业的作法来渗透到这个行业。

  当然,这样讲,并不是赞同因为OTT业务的冲突电信运营商就该给互联网企业发语音、短信或视频等OTT相关业务的牌照,因为这个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相关的牌照几乎无法界定许多新业务形式,而只会让各方陷入标准混乱,并给广大用户带来诸多不便。

  不得不提醒的是,电信运营商还要思考另一个背景问题:目前社会上舆论通常认为运营商的宽带资费、电话资费及各类上网套餐已经感到价格偏高、各类太杂(不论实事如何,至少多数人的感觉是如此),如果此时再以OTT为借口增加用户的支出,相应的舆论环境对运营商肯定不怎么有利。

  当然,电信运营商里也还是有许多能人,估计他们会采取以下几条策略:第一,在国家重要会议或行业论坛上诉苦;第二,在媒体上说自己吃亏了;第三,说OTT业务严重影响自己的营收,甚至出现亏损;第四,放风说要切断OTT中的语音等服务;第五,寻找法律帮助,要么说目前OTT业务都违法,要么推动有利于他们的新法规出台;第六,找主要的OTT运营商谈判,要求分成并逐步提高分成比例。

  世界在发展,以上出现的情况应该是新媒体发展的正常情况与必然。我只是希望利益各方能够从用户角度考虑,以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在采取任何策略时,都别给用户带来太多的麻烦或不合理的新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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