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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时间:2013-07-15 15:40

  近期,陕西省出现持续连阴雨和多次强降雨天气,引发暴雨洪涝灾害。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14日上午11时06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全面展开抗灾救灾工作。

  经初步核定,截至7月14日9时,灾害造成兰州、白银、天水、平凉、酒泉、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10个市(州)的49个县(市、区)、123.4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人,因灾伤病7人;紧急转移1.2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2.41千公顷,其中成灾48.09千公顷,绝收7.3千公顷;倒塌房屋2114户5982间。直接经济损失33.6亿元。

  为做好此次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了应急值班,严格实行24小时汛期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各地灾情信息,确保灾情信息畅通。省民政厅先后4次下发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指导村级灾害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配合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做好灾害预警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群众。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先后派出6路工作组,赶赴灾情较重的天水、陇南、平凉、庆阳等地的部分县(区)查核灾情,指导灾区政府开展救灾工作。为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向重灾地区下拨救灾资金600万元,调运1200床棉被、400顶帐篷,使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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