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西北 >
    新疆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七公开”
      时间:2013-08-22 12:24

  “农村公路由谁修”“花多少钱修路”“修成什么样的路”……今后,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将完全公开在群众的监督之下,群众可从相关文件,地、州、市及县、市人民政府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以及现场施工社会公示牌等多渠道获悉。

  记者20日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从即日起,我区农村公路建设从编制规划至竣工验收涉及的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将实行“七公开”,即: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招标公开、开标过程公开、评标过程公开、评标结果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七公开”要落实六项内容,即公开主体、内容、方式、范围、时间、监督检查部门。

  从2003年大规模修建农村公路以来,我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也越来越大。10年共完成农村公路投资307.15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8969公里,截至2012年底,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0.8万公里。

  大力发展的背后,是部分地方的廉政压力。如何既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又能预防腐败、出精品工程?在这样的背景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基础上,建立“七公开”制度,要求全区农村公路建设,从编制规划至竣工验收涉及的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全方位实现公开,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建设,建立起让群众“能说话、说了算”的平台,从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使我区农村公路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浏览排行